毕业设计(论文)是教学计划中的一个有机组成部分,是完成专业培育目标的最后一个重要的实践性教学环节。为了切实做好我校学生的毕业设计(论文)工作,进一步提高我校学生毕业设计(论文)的质量,特制订如下规定。 第二条 毕业设计(论文)的选题原则和要求 (一)选题原则 1.从本专业培育目标出发,体现高级专门人才基本训练的内容,使选题 具有综合性、先进性和一定的难度。 2.在满足教学基本要求的前提下,尽量结合工程科研、社会实践,使选题具有多样性、应用性和一定的特色。3.促进学生积极思考和讨论,培育学生的创新意识和创新精神,使选题具有新颖性、制造性和一定的创新之处。3.选题难度和份量要适当,要考虑完成设计(论文)所需经费和其它客观条件,使学生 在规定时间内,经努力能按时完成。 4.选题要体现因材施教原则。在保证教学要求的前提下,选题内容可因学生的基础、能力差异而有所不同,充分发挥各类学生的主动性和积极性。对于学有专长的学生,可允许自选课题,但应由个人提出申请,经指导老师同意、系主任批准。5.对于一个课题由多人合作完成的项目,应有明确分工,各人有不同的小题目,内容有 所侧重,注意使每个学生都能得到全面的综合训练。 6.选题需经系主任批准,报教务处备案。 选题一经确定,不得随意更改。 第三条 毕业设计(论文)指导老师职责 指导老师由具有一定设计经验与科研能力、对该课题内容熟悉、具有讲师职称以上的老师承担。指导老师确定后,原则上不能随意更换。指导老师在学生毕业设计期间不得随意出差,确因公需出差,须经系主任批准、教务处备案,时间不得超过一周,并委派相当水平的老师代理指导。 否则,按教学事故处理。 指导老师指导毕业设计(论文)学生数一般不超过 6 人。2.指导学生了解毕业设计(论文)课题的任务、目的、要求等全部工作内容,制订工作计划,仔细指导学生进行总体方案设计和实验方案或调查方案的选择以及审查数据处理、理论或实验分析的结论等。3.定期检查学生毕业设计(论文)工作进度及工作质量,及时解答学生所提问题和尽量解决学生所面临的困难。6 .参加毕业设计(论文)答辩工作,评定学生成绩。 第四条 毕业设计(论文)对学生的要求 1.学生修完教学计划所规定的课程(含实践环节),取得所规定的学分数和绩点,方有资格参加毕业设计(论文)。2.在老师指导下,学生可根据个人特长和实际情况提出参加毕业设计(论文)的课题要求,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