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用电检查的工作重点㈠一般性检查2、检查客户设备运行有无异常和缺陷,防雷设备和接地系统是否符合有关规定、法律规范要求;3、检查客户电气设备的各种连锁装置的可靠性和防止反送电的安全措施;4、检查客户继电保护和自动装置周期校验情况和高压电气设备的周期试验报告;5、检查客户操作电源系统的完好性;6、检查供用电合同及有关协议履行的情况;7、检查电能计量装置及运行情况,检查计量配置是否合理;8、检查电力负荷管理装置、调度通讯装置等安全运行状况;9、检查受电端电压质量;10、检查客户功率因数情况和无功补偿设备投运情况,督促客户达到规定功率因数要求;11、督促客户对国家明令淘汰的设备进行更新或改造;12、检查客户供电专线的完好性;13、检查客户变配电室安全防护措施落实情况,如防小动物、防雨雪、防火、防触电等措施
安全用具、临时接地线、消防器具是否齐全合格、存放是否整齐,使用是否方便;14、检查客户各种规章制度及管理运行制度执行情况;15、检查客户反事故措施落实情况;16、对零度客户进行抽检,核有用电情况;17、上次检查时发现客户设备缺陷的处理情况和其它需要实行改进措施的落实情况;18、检查进网作业电工的资格、进网作业安全状况及作业安全措施;19、检查电力设施保护的相关制度落实情况;20、法律规定的其它检查
㈡专项检查1、特别性检查:各级政府组织的大型政治活动,须确保供电,对相应范围客户进行专门用电检查
2、季节性检查:按每年季节变化对客户设备进行的安全检查,如防污检查、防雷检查、防汛检查、防小动物检查等
3、事故性检查:客户发生电气事故后,对客户设备进行全面、系统的检查
4、营业普查:组织有关部门集中一段时间在较大范围内对客户基础用电信息、供用电合同的执行情况及违约用电、窃电行为进行检查,组织对线损较高的抄表区域进行专项检查;5、各供电所要在充分调查、分析的基础上,有针对性地开展夜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