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政机关公文格式及排版法律规范
doc党政机关公文格式及排版法律规范
doc 根据《党政机关公文格式》规定,公文格式各要素编排需要特别注意的规则,本标准将版心内的公文格式各要素划分为版头、主体、版记三部分
公文首页红色分隔线以上的部分称为版头,版头有份号、密级和保密期限、紧急程度、发文机关标志、发文字号和签发人 6 个要素,其中前 3 个和第 6 个要素不是所有公文都有;公文首页红色分隔线(不含)以下、公文末页首条分隔线(不含)以上的部分称为主体,主体有标题、主送机关、正文、附件说明、发文机关署名、成文日期、印章、附注、附件 9 个要素;公文末页首条分隔线以下、末条分隔线以上的部分称为版记,版记有抄送机关、印发机关和印发日期两个要素;页码是版心外要素
关于发文字号 发文字号由“发文机关代字”“年份”和“发文顺序号”三个部分组成
“年份”要用全称,不可简化,如“2024”不可写成“11”
年份应用六角括号“﹝﹞”括起
切记,六角括号不是方括号“[ ]”(数学算式中的中括号)
下行文的发文字号居中排列;上行文的发文字号居左空一字编排,与最后一个签发人姓名处在同一行
联合行文时,使用主办机关的发文字号
关于签发人 下行文一般不注明签发人;上行文必须注明签发人姓名,由“签发人”三字加全角冒号和签发人姓名组成,居右空一字,编排在发文机关标志下空二行位置
如有多个签发人,签发人姓名根据发文机关的排列顺序从左到右、自上而下依次均匀编排,一般每行排两个姓名,回行时与上一行第一个签发人姓名对齐
关于标题 由发文机关名称、事由和文种组成
编排于红色分隔线下空二行位置,分一行或多行居中排布;回行时,要做到词意完整,排列对称,长短适宜,间距恰当,标题排列应当使用梯形或菱形
三个机关以下联合发文,应该列出所有机关的名称,四个以上机关联合行文时,可采纳排列前的发文机关名称加“等”的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