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加强物业行业《党的建设推动基层社会治理创新的实施办法》关于加强物业行业《党的建设推动基层社会治理创新的实施办法》 为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 适应城市化快速进展的需要, 仔细落实市委“绿色、 高端、 和谐、 宜居” 城市进展理念, 通过党建引 领物业服务管理创新, 充分发挥物业服务企业党组织的政治引 领作用和服务功能, 推动物业服务融入基层社会治理, 把社区物业打造成为党的工作队, 打通联系服务群众“最后一百米” , 促进城市基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一、 法律规范物业服务企业党建工作 1、 理顺党组织隶属关系
根据“属地为主、 行业指导” 和区域化党建的要求, 物业服务企业党组织原则上以隶属于所在街道党工委领导为主
有多个物业服务项目 的物业服务企业, 其党组织原则上隶属于物业服务企业所在的街道党工委
由集团党委(总支) 管理的物业服务企业党组织, 原则上保持隶属关系不变, 同时接受物业服务项目 所在街道党工委的监督指导
2、 加大物业服务企业党组织组建力度
坚持四个同步, 即在注册备案时, 同步采集员工信息; 差别化等级考评时, 同步将党建工作作为重要指标; 信用信息管理时,同步登记党建工作开展情况; 日 常巡查时, 同步督导检查党建工作
街道社区要主动发现和指导有 3 名以上正式党员的物业服务企业和物业服务项目 单独成立党组织; 对暂不具备单独组建条件的物业服务企业和物业服务项目 通过选派党建指导员、 选聘党员从业人员、 协调转接党员组织关系、 进展新党员等办法, 实行联合建、 挂靠建等方式尽快建立党组织
努力使全市物业服务企业和物业服务项目 100%实现党的组织覆盖和工作覆盖
3、 法律规范物业服务企业党组织建设
由市物业办牵头,建立物业行业党建年会和季度研判机制
各县(市) 区、各级物业办要加强物业企业党组织书记选育和培训管理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