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的历史回顾与现状反思摘要新中国成立后,建立和完善农村合作医疗制度一直以来都是党和国家关注的重大问题。本文简要回顾了我国传统农村医疗合作制度的进展历程,归纳其具有的主要特点,为健全当前农村合作医疗制度提供有益的启示。在指出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的确立及其创新之处,以及分析其在实践中存在诸多问题的基础上,从进展方向、运行机制、实践模式、实施路径等方面,提出当前如何完善该制度的应对思路。关键词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农民医疗保障新中国成立后,农村合作医疗作为解决农民问题的一项医疗保障制度,是由农民自发集资的且具有公益性质的互助共济模式,也是当时农业集体化和农业互助合作运动启发下的产物。时至今日,农民收入过低与医疗费用上涨导致其“因病致贫、因病返贫”现象依旧突出,当下农民就医问题已成为农民问题的重中之重。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是当前农村医疗保障的主体和核心,其实施效果如何对维护农民的正当权益及保障他们的身体健康至关重要。鉴于此,简要回顾我国传统农村医疗合作制度的进展历程,归纳其具有的主要特点,指出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的确立及其创新之处,分析其实践过程中存在的诸多问题,进而对之提出完善该制度的应对思路,这些对解决农民医疗卫生问题及维护农村社会和谐稳定意义重大。一、传统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的进展历程及其特点传统农村合作医疗保障制度正式确立是在农业合作化时期。伴随着农业合作化和人民公社的建立,从 1955 年开始,合作医疗在农村地区广泛兴起,由群众自筹资金在许多地方建立了保健站、医疗站等。这种具有公益性质的保健站和医疗站由当时的农业生产合作社这一组织建立,开始于山西省高平县,之后在山西、河北以及河南等地得到推广。并且,其创建的经济基础是农村集体经济,实行集体与个人结合,实现互助互济。接着,卫生部就当时的农村卫生工作问题专门召开了会议,并依据毛泽东同志所提出的加强农村医疗卫生工作的指示,使得农村合作医疗制度这种社会保障模式被正式确立为农村卫生工作的重点。1965 年以后,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得到快速进展。总的来说,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在当时农村地区之所以获得蓬勃进展,是因为该制度在很大程度上解决了农村治病、防病问题。在接下来的一段时期,卫生部把人、财、物主要投放在农村地区,并通过宣传督促、沟通经验、开展讨论等,推动全国农村大力兴建合作医疗。1965 年底,全国有 10 多个省、自治区的部分县市建立并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