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条:为了加强和控制公司存货资产的财务监管,使公司的存货实物管理和财务管理能够相互稽核、监督、牵制,保证公司实存货的安全、完整,特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仅财务部门在存货物资管理上的控制管理加以确定,对于存货资产的实物管理应依照公司制订的相关制度执行
第三条:依据管理体系的要求,仓库及加工厂管理不直接隶属财务部门管理,但应接受财务部门正常的监督管理,并配合财务部门做好各项稽核工作
同时仓库及加工厂应根据存货管理规定建立台帐对保管的存货进行记录,应将存货的品种、规格、数量(收、发、存)记录清楚
第四条:财务部门应根据财务核算的要求,对存货资产实行“数量、金额式”的分品种的明细核算,并于每月结帐日及时结算出各品种存货资产的结存数量和金额,以便与仓库管理部门台帐进行数量上的稽查、核对
第一章 购货与付款循环 第五条:根据公司管理计划性的特点,采购活动之前必须实行计划审批,由采购部门、仓库部门或生产部门签发 “采购订单”,列明该批拟采购物资的品种、规格、数量、单价、采购价格的询问比较情况,并根据公司内部关于采购审批的规定进行必要的审批程序
第六条:采购人员凭审批手续齐全的“采购订单”,与有关供应商进行采购交易谈判,并将采购的相关条款明确后签订《购销合同》,《购销合同》应根据《合同法》的规定将主要条款如:品名、规格、数量、质量、单价总额、交付地点、验收依据、违约责任等填写齐全
第七条:采购存货运抵公司后,首先应由公司的质量检验部门对此批存货进行质量的验收和检测,检测的依据是《采购订单》、《购销合同》和公司内部质量管理要求,在确认无误后,质量检验部门填写《验收单》,并签名盖章
第八条:采购人员凭《采购订单》、《购销合同》和《验收单》,将采购的存货送交仓库部门办理验收入库手续
仓库保管员应依据上述单据重点对存货的实际查收数量、重量、品种、规格进行查验,发现问题及时反馈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