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条汽车名称、数量及价款第二条质量1、甲方出售的车辆,质量应符合国家关于汽车产品的强制性标准,没有强制性标准的,应符合保障人身财产安全的要求,并达到产品说明书载明的技术指标,符合车辆落籍地有关部门关于尾气排放的标准。2、甲方出售的车辆,应是经国家有关部门公布、备案的汽车产品目录上标明的产品或合法进口的产品,并能通过公安交通管理部门的检测,可以上牌行驶。3、双方对车辆是否存在质量问题有争议的,依据法律规定或者直观观察等日常生活经验能够直接确认的事实,可以直接作为判定问题的依据;需要进行鉴定的,以具有法定资质的汽车检验机构出具的书面鉴定意见为准。鉴定费由主张方垫付,由责任方承担;经鉴定无法明确责任的,由双方分担。第三条定金(可选填) 乙方在 年月日前,向甲方交付全车款的%(此比例不得超过全车款的 20%)作为定金;甲方交货后,定金抵作车款。因乙方违约导致合同解除的,乙方无权要求返还定金;因甲方违约导致合同解除的,甲方应双倍返还定金。第四条付款方式乙方于本合同签订之前或签订时向甲方支付的订金,视为预付款。乙方选择按第种方式,如期足额将车款支付给甲方。1 、一次性付款方式:签订本合同时 /年月日前,支付全部车价款。2 、分期付款方式:签订本合同时 /年月日前,支付全部车价款的%,计人民币元,大写 元。前支付全部车价款的 % ,计人民币元,大写元。前支付余款,计人民币 元,大写元。3、贷款方式:见(贷款合同) 。第五条交车时间与地点、交付及验收方式1 、交车时间: 年 月 日前。2、交车方式:乙方自提;甲方送车上门;货交承运人。3、交车地点:。4、甲方交付车辆时应同时提供:(1)销售发票;(2)(国产)车辆合格证或(进口)海关进口证明及商品检验单;(3) 质量服务卡或保修手册;(4) 车辆使用说明书或用户使用手册(中文);(5) 随车工具及备件清单;(6) 。5、甲方应在交车时当场演示、检查车辆的基本使用功能,如实回答乙方的提问,配合乙方对车辆进行验收。乙方对车辆外观和基本使用功能如有异议,应当场向甲方提出,由双方进行确认。对于确属质量问题的,乙方有权要求更换车辆;对于车辆的配置等与广告宣传有出入的,乙方有权解除合同。更换车辆与解除合同的费用由甲方承担。6、甲方将车辆交由乙方实际支配下并向乙方交付随车文件时,双方应签订车辆交接书(见附件),即视为该车辆正式交付。自车辆正式交付时起,车辆的风险责任由乙方承担。第六条售后服务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