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能小学校规校纪华能小学校规校纪 为保障学校依法管理学生, 维护学校公共利益, 维护正常教育教学秩序,依据《未成年人保护法》 、 《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 、 《小学生守则》 《小学生日常行为法律规范》 等有关规定, 为使处理违纪、 违规学生有章可循, 学校实行温馨校规制度, 每一项制度的制定必须经过学生和家长讨论通过后实施
一、 教育原则艺术性、 科学性、 依法性、 教育性、 伦理性原则 二、 教育对象学生在校内外违规、 违纪或违法的行为
三、 教育方式对违反校规、 校纪行为的处理, 按轻重依次分为下列五种: 1
口 头警告, 并写出 100 字的检讨说明
(一般是班内) 2
警告, 并写出 200 字的检讨书, 劳动一周
严重警告, 并写出 200 字的检讨书, 劳动两周, 和家长共同教育
记过, 并写出 300 字的检讨书, 校后劳动一个月 , 和家长共同教育
记大过, 并写出 300 字的检讨书, 家长领悟教育(退学或转学)
四、 校规内容 举报者有奖励基本要求: 来到学校, 有事找老师
在课堂上, 找科任老师; 课间找班主任或值班老师
杜绝自 己擅自 处理发生的任何事件或矛盾
对犯有下列违规、 违纪行为的, 视情节轻重, 按教育方式二——五处理
上课迟到早退、 早到晚走的
侯课铃响, 不进教室者; 或进入教室(含晨诵午写和自习课), 继续喧闹者; 班长或纪律委员等同
不遵守课堂纪律, 破坏宁静的课堂环境, 影响正常秩序的
扰乱考场纪律, 考试作弊的
明知他人违规违纪, 隐瞒不报的, 或老师在查处时进行包庇的
公然辱骂、 诽谤他人的
不服从教职工及值勤学生(班长或纪律委员等) 管理的
欺凌殴打他人, 造成轻微损害的
以大欺小, 以多欺少, 以强欺弱者严肃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