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方便用户办事,提高工作效率,就城区土地业务办理有关问题规定如下: 一、关于业务受理 二、关于办事程序及审查要点 (一)办事程序 4、收费办理阶段
财务科专职人员对业务主办科室的核费标准进行仔细审核,并一次性收齐各种费用,业务主办科室凭局长签署意见具体办理
5、发放《土地使用证》阶段
科室办理的业务手续由政务中心及时通知用户领取办理件,并登记备查
6、整理归档阶段
主办科室每月集中移送一次档案到档案室,办好接交手续,档案室及时整理归档
7、事后监督核查阶段
由监察室、办公室组织人员每月不定期抽查办理情况,查实办理件是否与会审意见一致,是否按规定核费、收费,办结时间是否超过时限等,并将抽查台帐报局领导批阅
3、继承变更登记:申请变更登记人的申请书,国有土地使用证、房屋所有权证、继承公证书、继承人身份证和户口本,所在地公安机关和居委会出具的双方关系证明,公安机关出具被继承人死亡证明
5、土地使用权转让:土地转让申请书、土地使用证、原土地出让合同或原土地转让合同、法院判决书、建设用地批准书、地上建筑物产权证明、评估报告和局里的确认书,属于划拨土地还要补办出让手续,补交土地出让金、补签出让合同
6、土地使用权抵押:土地抵押申请书、土地抵押合同书、国有土地使用证、原土地出让合同及交款凭证或原土地转让合同、土地评估报告及确认书、甲乙双方身份证明及许可证
三、关于几个具体问题 3、非历史性用地,局档案室无据可查,本人又无有效土地权属证明的,经调查核实,属违法用地的,该拆除的拆除,该处罚的处罚
(二)换发新证问题
根据有关文件精神,老式土地使用证符合换证条件的应予以更换
但必须明确以下问题: 1、老式土地使用证换发新式土地使用证是房屋已经建成的土地,房屋现未建成的土地,必须经清查确定符合建设条件,经批准后可以建设的,才能予以换证
(三)超面积问题
建房用地面积超过批准用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