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监理技术交底工程名称交底部位总体工程编号交底日期一、安全工作基本要求:1、工程开工前,承包人必须详细核对设计文件,根据施工地段的地形、地质、水文、气象等资料,在编制施工组织设计的同时,制定相应的安全技术措施。2、参加施工的人员,必须接受安全技术教育,熟知和遵守本工种的各项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并应定期进行安全技术考核,合格者方准上岗操作。对于从事电气、起重、建筑登高架设作业、锅炉、压力容器、焊接、车辆驾驶、爆破、瓦斯检验等特殊工种的人员,应经过专业培训,获得合格证书后,方准持证上岗。3、承包人应按国家规定建立健全各级安全管理机构和设立专职或兼职安全检查人员。4、施工现场要设置足够的消防设备。施工人员应熟悉消防设备的性能和使用方法,并应组织一支经过训练的义务消防队伍。5、承包人应加强与气象、水文等部门的联系,及时掌握气温、雨雪、风暴和汛情等预报,做好防范工作。6、施工中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新材料时,必须制定相应的安全技术措施。7、操作人员上岗前,必须按规定穿戴防护用品。施工负责人和安全检查员应随时检查劳动防护用品的穿戴情况,不按规定穿戴防护用品的人员不得上岗。8、施工所用的各种机具设备和劳动保护用品,定期进行检查和必要的检验,保证其经常处于完好状态;不合格的机具设备和劳动保护用品严禁使用。9、下挖工程,施工前应根据设计文件复查地下构造物(电缆、管道等)的埋置位置及走向,并采取防护措施;施工中发现有危险品及其它可疑物品时,立即停止下挖,报请有关部门处理。10、重要的安全设施必须执行与主体工程“三同时”的原则,即:同时设计、审批,同时施工,同时验收,投入使用。二、施工准备阶段安全监理的主要工作1、协助业主与承包人签订工程项目安全协议书。2、图纸会审和设计交底中应认真领会设计意图,特别观注与施工安全有关的重点、难点和注意事项。3、审查施工组织设计中的安全技术措施和专项施工方案是否符合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4、审查承包人是否根据工程特点制定了相应的应急救援预案。5、审查专业分包和劳务分包单位资质。6、督促检查承包人依法加强安全生产管理,建立健全安全生产保证体系和安全生产责任制度。7、审查电工、焊工、架子工、起重和机械工、爆破员及其他特种作业人员的资格,督促承包人雇佣具备安全生产基础知识的一线操作人员。8、督促承包人做好逐级安全交底工作。9、制定监理安全工作制度。三、施工过程中安全监理的主要工作1、监督承包人认真贯彻落实与安全生产有关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标准,严格按照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和专项安全施工方案组织施工,制止违章违规施工作业。2、对施工过程中的高危作业等进行巡视检查,每天不少于一次。对高危作业的关键工序实行现场跟班督促检查,发现存在安全事故隐患的,要求承包人整改,并检查整改结果,签署复查意见;情况严重的,应由总监理工程师下达工程暂停令并报告业主;承包人拒不整改的,应及时向业主报告。3、督促承包人进行安全自查工作,参加施工现场的安全生产检查。4、复检承包人施工机械和安全设施的验收手续并签署意见,未经安全监理人员签署认可的不得投入使用。5、加强主动控制和过程控制,确保涉及结构安全的重要工程质量,避免因质量事故引发安全事故。6、加强安全信息交流,及时发现和处理安全中监理问题。7、加强对设计变更的审查与控制,督促承包人做好变更工程的安全管理工作。8、加强对自身监理活动的安全检查,保证监理人员的自身安全,防止因监理人员失误造成安全事故。四、注意事项1、施工现场1)施工现场应有利于生产,方便职工生活,符合防洪、防火等安全要求,具备文明生产、方明施工的条件。2)施工现场的临时设施,必须避开泥沼、悬崖、陡坡、泥石流、雪崩等危险区域,选在水文、地质良好的地段。施工现场内的各种运输道路、生产生活房屋、易燃易爆仓库、材料堆放,以及动力通讯线路和其它临时工程,应按照有关安全的规定制定出合理的平面布置图。3)施工现场的生活生产房屋、变电所、发电所、发电机房、临时油库等均应设在干燥地基上,并应符合防火、防洪、防风、防爆、防震的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