委托加工协议范本委托加工协议范本 (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和有关法律规定, 甲、 乙双方基于平等互利的原则, 就甲方委托乙方(乙方的生产许可证编号为: ) 加工生产 实木地板淋漆、 开槽 产品事宜, 经协商一致达成以下协议, 以资共同遵守
第一条 加工产品内容 1
委托产品名称: 2
委托产品规格: 3
委托加工内容: 4
如增加、 减少、 变更产品或委托加工内容由双方另行签订书面补充协议
委托产品具体规格、 数量、 单价、 金额、 交货日期等由双方签章的订单确定
第二条 委托加工订单 1
甲方根据市场销售情况, 以传真或其他书面形式向乙方提供订单, 明确委托产品的具体规格、数量、单价、 金额和交货时间
乙方如无异议, 应于接受订单后三 日内以传真或其他书面方式签章确认;乙方如有异议, 应在接收订单后 三 日内以书面形式向甲方提出, 否则, 视为接受订单
甲方可视具体情况对订单进行相应调整, 甲方调整订单后, 乙方如无异议, 应于接受订单后三 日内以传真或其他书面方式签章确认; 乙方如有异议, 应在接收订单后 三 日内以书面形式向甲方提出, 否则, 视为接受订单调整
乙方应当严格根据甲方确认的订单提供产品, 并于订单确认的时间交货
第三条 加工产品质量及责任 1
乙方应当严格按甲、 乙双方确认的工艺生产, 产品质量应符合国家标准、 行业标准或甲方提供的图纸、 技术资料要求, 并满足产品用途的要求
加工产品包装上应当标注甲方厂名及厂址、 乙方厂名及厂址、 乙方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编号、 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标志, 同时注明乙方系受甲方委托生产
3. 加工产品出现质量问题, 除因甲方运输、 保管不当等原因造成的以外, 乙方应当承担产品质量责任, 并赔偿甲方因此造成的损失
加工产品如在市场流通中出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