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公司的职业卫生管理。二、目的:为了预防、控制、防治职业病,消除职业病危害,保护职工的健康。三、职责分工:1、 公司主管领导和分管领导职责:(1)总经理对职业卫生工作全面负责,必须认真贯彻国家有关职业卫生和职业病防治工作的方针、政策、法令,把职业卫生工作列入议事日程 ,定期研究,及时解决工作中存在的问题。(2) 分管职业卫生的副总经理要定期听取职业卫生、职业病防治工作汇报,在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工作的同时,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职业卫生、职业病防治工作。2、 安全环保处职责:(1) 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加强劳动保护、预防职业病方针、政策、法令,制定本公司职业卫生管理制度,并组织实施。(2) 搞好作业场所监测,组织安排职业卫生体检,建立健全职业卫生档案。(3) 组织完成上级下达的职业卫生、职业病防治研究任务。(4) 组织制定并实施本公司改善作业条件治理计划。(5) 开展职业卫生宣传工作,普及职业病科普知识。3、 生产车间领导职责:(1)教育员工执行操作规程,普及防尘防毒知识,正确使用劳动保护用品和防尘防毒器材,爱护防尘防毒设施,提高员工个人防护能力。(2) 执行防尘防毒措施和管理制度。(3) 按规定组织安排本单位作业人员的健康检查。四、 职业健康教育与培训:1、企业法人是职业病和职业危害防治的第一责任人。应当按照法律要求落实企业职业卫生管理组织机构及专职或兼职的职业卫生管理人员负责日常防护用品管理的具体工作。需要制定职业病和职业危害防治规划和实施方案,做到厂部、车间、班组层层有人抓,将具体工作责任落实到人。2、企业的主要负责人和职业卫生管理人员应当按照法律要求主动参加职业卫生培训,掌握正确使用职业防护设备和职业防护用品的方法,并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组织本单位的职业伤害防治工作。3、企业应当对劳动者进行上岗前的职业卫生培训和在岗期间的定期职业卫生培训,普及职业卫生知识,督促劳动者遵守职业病防治法律、法规、规章和操作规程,指导劳动者正确使用职业防护设备和个人职业防护用品4、公司安全生产委员会应定期研究职业卫生和职业病防治工作。各级领导和岗位职工都必须熟悉本岗位职业卫生与职业病防治职责,掌握本岗位及管理范围内职业病危害情况、治理情况和预防措施。五、 职业病危害前期预防:1、应加强新建及改、扩建工程建设项目的职业卫生“三同时”监督管理工作。应建立建设项目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