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题三 联邦制、两党制、三权分立:以美国为例第三课 美国的三权分立制一、三权分立:权力运行的规则1、三权分立实行美国选择三权分立的政体,是其历史条件和具体国情的产物,也是其国家的阶级本质决定的
2、权力分立三权分立是美国联邦政府组建和运行的基本原则,其核心内容是权力的分立 、制约和平衡
美国将立法权授予国会
国会由选民直接选举产生,只对选民负责,不受行政机关的干预和影响
总统无权解散议会,也不能决定议员的工资待遇
宪法规定“行政权属于美利坚合众国总统”
总统由选民间接选举产生,直接对选民负责,不对国会负责
政府的重要行政官员由总统任命,对总统负责
司法权属于美国联邦法院系统
联邦最高法院是美国最高审判机关,
最高法院受理的案件,不论初审案件或复审案件,都是终审判决
二、三种权力的相互制衡1、权力制衡(1)总统和法院对议会立法权的监督美国立法权属于国会
但是总统有权否决国会立法;可以发布拥有法律效力的行政命令;还有立法倡议权,即建议国会立什么样的法
法院有权宣布国会制定的法律违反联邦宪法
(2)国会与法院对总统行政权的制衡行政权属于总统
但是行政机构的设置和所需经费须由国会批准,国会还有权监督行政执行情况、经费开支和官员行为
美国最高法院可以宣布总统发布的行政命令、行政机关颁布的规章条例违宪;还能通过案件的判决对宪法作出新解释,扩大或限制总统的权力
(3)总统和国会对法院司法权的监督司法权属于法院
但是法官由总统提名经参议院同意后任命;最高法院法官人数和联邦其他法院的设立,均由国会决定,总统亦可施加影响
国会可以通过批准对法官的任命或弹劾法官的办法,来改变法院的组成
国会和州一起,可以用宪法修正案推翻最高法院的裁决
2、三权分立制(1)国家的立法权、行政权和司法权分别由议会、政府、法院独立行使,同时又相互制约,保持权力均衡,按照这种权力分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