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江苏省削减煤炭消费总量专项行动实施方案控制煤炭消费总量,是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调整优化能源结构的重要抓手,也是有效改善大气环境质量、切实提升生态文明建设水平的重要举措
根据国务院《“十三五”生态环境保护规划》,为全面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两减六治三提升”专项行动方案》要求,确保完成煤炭消费总量控制目标,特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和目标(一)总体要求
各地区各部门要把思想统一到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上来,充分认识控制煤炭消费总量的重要性、紧迫性和艰巨性,把控制煤炭消费、实现持续削减作为控制能源消费、调整能源结构的“重中之重”,纳入地区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大局
设区市人民政府要主动承担煤炭消费总量控制主体责任,以更大的决心、更高的标准、更实的举措,大力推进煤炭消费总量控制工作,确保“263”减煤目标落实到位
省各有关部门要系统推进煤炭消费减量工作,建立和完善耗煤项目准入和淘汰体系,及时掌握煤炭消费动态,指导和督促地方切实落实减煤举措
(二)总体目标
到 2020 年,全省煤炭消费量减少 3200 万吨,电力行业煤炭—2—消费占煤炭消费总量比重提高到 65%以上
二、主要工作任务(一)整治燃煤锅炉
2017 年底前,10 蒸吨/小时及以下燃煤锅炉全部淘汰或实施清洁能源替代;2019 年底前,35 蒸吨/小时及以下燃煤锅炉全部淘汰或实施清洁能源替代,65 蒸吨/小时及以上燃煤锅炉全部实现超低排放,其余燃煤锅炉全部达到特别排放限值
除公用热电联产外禁止新建燃煤供热锅炉
建立全省统一编号的燃煤锅炉清单,逐一明确整治方案,限期实施关停淘汰、清洁能源替代或超低排放改造,逐级落实责任主体
(省环境保护厅牵头,省质监局、省发展改革委、省经济和信息化委、省农委等参与,市、县两级人民政府负责落实
需要参与的其他部门,由牵头部门确定,下同)(二)淘汰落后产能
按照去产能工作部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