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人单位(甲方) : 职工(乙方): 地址: 身份证号码:甲方因生产(工作)需要,同意聘用乙方到本企业工作,经双方协商同意自愿订立本协议。1 、本协议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其 中前 个月为试用期,甲方可根据乙方实际情况延长或缩短试用期。2、乙方作为学徒被聘用进厂后,甲方为乙方提供全方面的操作技术、操作理论、管理知识及安全方面的培训。3 、乙方进厂后试用期工资为 元/ 月, 天/ 月工作制, 包食宿,试用期满后视实际情况定薪。4、乙方需交付甲方培训费 800 元,从每月薪资中扣除(每月扣 200 元,扣满 800 元为止),该培训费在本协议期满后一次性退还给乙方。5、乙方在试用期内或试用期满后六个月内提出辞职,所交付的培训费不予退还,如 800元培训未交付完的,需在离职薪资中扣满;在试用期满后六个月至本协议到期前提出辞职,所交付的培训费退还一半。6、乙方必须遵守甲方相关规定,在本协议期间如因严重违反厂纪厂规或犯有其他严重错误被甲方开除出厂的,工资结算时所交付的培训费概不退还,如 800 元培训未交付完的,需在离职薪资中扣除;如乙方在试用期内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而被甲方辞退的,所交付的培训费不予退还。7、甲方将根据乙方所学工种适宜性,为其购买意外保险,每年投保费为 156 元,甲方承担 60 元,乙方承担 96 元,每月在乙方工资中扣除 8 元。8、乙方进厂后应严格遵守甲方各种安全管理规定及安全操作规程,避开安全事故的发生。如属个人故意行为或违章作业造成之安全事故一律追究责任。9、本协议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即生效,擅自涂改的无效。 甲方:(盖章) 乙方:(签名或盖章)---------- 甲 方 名 称: 法 人 代 表: 乙 方 姓 名: 身 份 证 号:江西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二○○八年一月 签 约 须 知1,甲方不得招用未满 16 周岁的童工.2,甲方支付的工资,不得低于乙方工作所在县(市,区)最低工资标准.3,终止,解除劳动合同时,甲方应当给乙方出具终止,解除劳动合同证明书.4,社会保险费应当由双方按国家和本省规定缴纳.5,双方应当认真阅读本合同条款,协商确定其权利和义务.6,签订合同不得涂改,空白之处应尽可能协商一致后填写,不用之处可以写无或划掉.7,本合同一式二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双方应妥善保管,甲方对已经解除或终止的劳动合同文本,至少保存二年备查. 劳 动 合 同 书(示范文本)甲方(单位)名称: 法定代表人:单位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