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生损害事故预防制度1、老师管理(1)老师要以关爱的情感准则平等地对待学生,不得卑视有缺点的学生。(2)老师语言文明,不得侮辱、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3)老师要及时了解每位学生的健康情况,发现隐患要及时上报并实行救助措施,时刻要有安全意识。(4 组织学生(课内外、校内外)活动前要进行安全教育并做出书面记录,活动过程中细心、仔细管理,老师要到位。(5)老师要尊重学生,尊重学生的个人权力(法律法规规定的),临时收缴的物品要及时交给家长,不得没收或随意处置。(6)老师要在课间等有学生活动的一切时间,进行巡视,发现安全隐患,及时处理、上报。(7)发现校外不安全隐患要及时处理并向有关部门报告。学生逃学;生病;体检出疾病;有不良行为;学习成绩;受到损害;安全受到威胁;有自杀、自伤、精神疾病、损害他人的明显征兆。2、学校设施(1)保障校园环境良好、安全。(2)定期检查设备、设施、场地,及时修复,避开安全事故。(3)实行安全保卫措施,加强管理。(十六)学校中层值班制度1、领导按值班表值班,负责处理值班期间发生的突发事件和相关检查工作。值班时间为当日 7:30 至 18:00。2、值班领导在值周老师的配合下负责检查各岗位人员的工作情况以及学生学习和活动情况,检查校园秩序及安全保卫情况,发现问题及时解决,并做好值班记录。3、值班领导提前半小时到校,在学校门口值班,组织学生有序进入校园,防止闲杂人员进入校园,处理突发事件。4、值班领导应坚守岗位,不迟到、不早退,不中途脱岗。如有特别情况不能按时到岗的必须提前说明,并安排值周老师或门卫妥善处理。5、关注安全与稳定,如发现事故隐患,及时通知有关部门解决,并督促检查落实情况,做到防患于未然。6、按相关工作预案,负责突发事件处理。7、值班领导全面负责协调、检查、督促值班人员到岗及值班工作情况。8、学校设总值班室,总值班室地点设在:收发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