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生管理工作调研与思考摘要:高校学生管理工作的好坏直接影响着高校的稳定与进展。为卓有成效地开展学生管理工作,针对学生管理工作组织领导、队伍建设、日常管理三个模块开展了调研工作,并结合学院实际,针对调研情况提出了建设高素养的辅导员队伍、加强和改进学生干部队伍建设、将思想政治教育与学生管理工作相结合、将心理健康教育与学生管理工作相结合等改进措施。关键词:学生;学生管理;学生管理工作做好学生管理工作是高校健康可持续进展的前提和基础。经过在实践中对学生管理工作客观的调查了解,近期在学院内部针对学生管理工作的组织领导、队伍情况和日常管理开展了工作调研。一、学生管理工作调研1.组织领导(1)学院已建立由学生处、团委、教务处、后勤服务处等职能部门组成的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领导小组,由院长、党委书记任组长。(2)每学期召开领导小组工作会议。(3)每学期党委常委会和院长办公会议都有一次专门会议,讨论学生工作。2.队伍建设(1)学院为每个班级配备了一名辅导员,针对学生的学业、纪律等问题,要求班级辅导员及时与家长沟通;每年级有一位辅导员,针对本年级违纪学生进行一对一谈话,必要时也要求与家长沟通、通报情况。学院目前共有专职辅导员 57 人,师生比例为 1︰48。(2)辅导员平均年龄为 36 岁,30 岁及以下 23 人,31 至 40 岁之间13 人,41 至 50 岁之间 13 人,50 岁以上 8 人。大学专科学历 1 人,本科学历 46 人,讨论生学历硕士 9 人、博士 1 人。初级职称 26 人,中级职称 13人,高级职称 18 人。其中助理讲师 24 人,助理工程师 1 人,讲师 8 人,政工师 2 人,工程师 2 人,主治医师 1 人,高级讲师 1 人,高级政工师 1人,高级经济师 1 人,高级实验师 3 人,高级会计师 1 人,高级工程师 2人,副讨论馆员 2 人,副教授 8 人。男女比例 8︰11。(3)根据学院制订的《关于班级辅导员选聘工作的暂行规定》中的相关规定,符合任职条件的人员在申报职称时,即初级职称申报中级职称、中级职称申报副高级职称、副高级职称申报正高级职称,需要在晋升前一个职称后有承担一届班级辅导员的经历,否则,学院不予推举。(4)在年度工作考核方面,学院制定了《哈尔滨电力职业技术学院辅导员工作制度》。根据此工作制度,每年学院对辅导员工作进行考核,并进行评比打分;依照《哈尔滨电力职业技术学院辅导员工作奖励办法》,对班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