宗教信仰与共产主义信念辨析摘要:作为共产主义信念基础的马克思主义是纯粹的人类理性成果,而宗教信仰则是另类于理性的人类智慧。马克思对宗教与哲学这两种意识形式作了明确区分,即“来世的智慧”与“现实的智慧”。黑格尔则混同宗教与哲学的不同,导致理论上的窒息,使其哲学的核心概念“绝对理念”成为上帝的代名词。宗教与共产主义分属于人类的不同领域,二者之间混淆性质则两误,明晰界限则互济。关键词:宗教信仰;共产主义信念;马克思主义哲学;文化在我国,宗教作为一种文化形态,能否实现与社会其它领域之间的协调和共存,集中体现于能否处理好宗教信仰与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之间的关系,特别是宗教信仰与马克思主义指导思想的关系。一、“现实的智慧”与“来世的智慧”马克思主义指导思想、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共同理想、以爱国主义为核心的民族精神和以改革创新为核心的时代精神以及社会主义荣辱观构成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的基本内容。差异互补是中国当代宗教与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之间关系的基本特征。宗教界人士和信教群众在促进经济社会进展中的积极作用已经人所共见,宗教道德与社会主义荣辱观之间的相溶互存更是显而易见。但是,这当中仍然存在一个问题,即宗教与马克思主义在世界观上的分歧。这如同一个难解心结,有形无形地阻碍着宗教功能的积极释放。欲解开这一心结,很有必要以马克思的视角来看待宗教与哲学之间的关系。马克思主义的全部基础是马克思主义哲学。在马克思学术历程的不同时期,马克思始终是以人的现实性为对象来展开他的哲学讨论的。在撰写《博士论文》和编辑《莱茵报》期间,马克思基本上处在黑格尔哲学的影响之下,把“意识”作为哲学的根本对象,而把哲学视为关于“自我意识”的科学。马克思曾经说过:“当我们思索‘存在’的时候,什么存在是直接的呢?自我意识。”在《第 179 号“科伦日报”社论》中,马克思提出了“任何真正的哲学都是自己时代精神的精华”这一名言。再后,伴随着其“新唯物主义”哲学世界观的确立,“自我意识”也就被人的对象性的活动即“实践”所代替[1]。马克思认为,宗教和哲学属于不同智慧。马克思还特别就哲学和宗教的关系给予比较说明。在《第 179 号“科伦日报”社论》中,马克思把哲学称为“现世的智慧”,而把宗教称为“来世的智慧”,认为哲学比宗教更有权关注世俗的王国[2]。这一观点在一定程度上表达了马克思对哲学与宗教关系的总的看法。其中,隐含的倾向是强调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