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从福利经济学看我国的城镇医疗保障制度福利经济学是西方国家建立社会保障制度的理论基础
根据福利经济学理论,我国改革开放前实行的公费医疗和劳保医疗制度,属于社会福利制度的一种初级形式
当时我国政府规定,卫生事业是福利事业,预防保健服务免费,对职工实行公费医疗和劳保医疗制度
它部分满足福利主义的公平性原则、普遍性原则和福利性原则
因此,我国经济时期的公费医疗制度,虽然取得了一定的效率,但公平性是相当有限的
“目前我国实行新的城镇医疗保障制度改革,国家强调 低水平、广覆盖、双方负担、统账”结合 的原则
新的城镇医疗保障制度虽然比传统的公费医疗和劳保医疗制度有许多优点,减轻了国家和企业的经济负担,但也同样存在许多问题,在医疗保障的可及性、公平性和普遍性等方面都有很大差距
我国的医疗保障制度,主要做法就是强调参保者享受的待遇与缴费紧密挂钩,不能缴费甚至不能及时缴费就无法享受相关的保障待遇
如此下“去,医疗保险事实上就演变成自愿参加的,且只有具备缴费能力的人才能参加的 富人俱”乐部
在无法控制医疗服务提供者行为的情况下,有关制度转而将控制重点改为对患者的控制,通过设置起付线、封顶线、多种形式的付费规定,实施对患者的全面经济限制,以至于能够进入该体系的参保者也无法得到应有的保障
另外,现行医疗保险设定的统筹层次过低,以至于无法在较大范围内实现风险共担
在参加医疗保险的不同类型人群中,也存在保障标准上的差异,影响医疗保障制度的公平性
我国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实行社会统筹和账户相结合,这是一个基本原则,也是一个特色
在实践中,个人账户负责支付门诊费用或小额医疗费用,统筹基金负责支付住院大病或大额医疗费用
但是,从社会保险制度的本质属性来看,在医疗保险制度中引入积累制的个人账户,不符合医疗保险制度设计的基本原则
医疗保险所依据的基本原则是社会共济,个人账户的设立显然降低了医疗保险的互济功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