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学学生违反校规校纪惩戒制度小学学生违反校规校纪惩戒制度 学生违反校规校纪惩戒制度 为加强学生教育管理, 优化人才成长环境, 保障学校依法管理学生, 维护学校公共利益, 维护正常教育教学秩序, 维护学生各项合法权益, 促进平等的师生关系的建立, 形成良好的校风、 学风, 促进学生全面进展、 个性进展, 根据《教育法》 、 《未成年人保护法》 、 《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 、 《中小学生守则》 、 《小学生日常行为法律规范》 等法律法规及学籍管理政策, 依据《临朐县中小学生教育管理暂行规定》 , 结合我校实际, 制定本制度
一、 总则 (一) 学校管理权的若干限定 1
学校有权对学生实行有效的管理, 惩戒是学校一项重要的管理权
学校应充分衡量学生个体权利与公共利益之间的关系, 在有力证据证明须以牺牲学生个体权利来维护公共利益的情况下, 学校有权对学生作出惩戒以及其他牺牲学生权利的决定
学校行使包括惩戒在内的管理权时, 应是善意, 并且这种善意应能被其管理行为的必要性和可行性所证明
学校应谨慎而理性地行使惩戒性管理权, 防止管理行为过度而对学生造成无法弥补实际的损害
学校应视具体对象而区别对待
如年龄, 性别, 家庭背景以及学生违规行为危害性等, 均应认真考量
因此, 对个案的积累和对前例的参照是必须的
(二) 老师惩戒权的若干限定 1
所谓“惩戒” 是指通过对不合法律规范行为施予否定性的制裁, 从而避开其再次发生,以促进法律规范行为的产生与巩固
惩戒是老师对学生进行管理和教育的方式之一, 往往通过给学生身心施加某种影响, 促其产生自我悔改心理, 从而达到矫正的目的
“惩戒权” 是老师教育权力的重要组成部分, 是老师依法对学生进行教育的权力
作为老师, 有权控制教育活动的整个过程和施加某种影响, 有权做出职责范围内的专业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