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设计防火规范》( GB50016-2006 )常 用 数 据目录1. 适用范围 2. 重要术语 3. 生产的火灾危险特性(厂房) 4. 储存物品的火灾危险特性(仓库)5. 火灾危险特 性举例 6. 厂房(仓库)建筑构件的燃烧性能和耐火极限( h ) 7. 厂房的耐火等级、层数和防火分区的最大允许建筑面积8. 厂房的特殊情况要求 9. 仓 库 的 耐 火 等 级、层 数 和 面 积10. 厂房之间及其与乙、丙、丁、戊类仓库、民用建筑等之间的防火间距11. 甲类仓库之间及其与其它建筑、明火或散发火花地点、铁路等的防火间距12. 乙、丙、丁、戊类仓库之间及其与民用建筑之间的防火间距13. 厂房(仓库)的防爆 14. 厂房(仓库)的安全疏散15. 甲、乙、丙类液体、气体储罐 16. 氧气、液氧储罐17. 液化气罐 18. 消防给水和灭火设施19. 采暖、通风 20. 消防电源、配电、报警式漏电保护器21. 电气线路 22. 消防应急照明23. 消防疏散指示标志 24. 自动灭火系统-以下需设置自动喷水灭火系统25. 自动灭火系统-以下需设置水喷雾灭火系统26. 下例场所应设置火灾自动报警系统21. 适用范围1.0.2 本规范适用于下列新建、扩建和改建的建筑:1 、 9 层及 9 层以下的居住建筑(包括设置商业服务网点的居住建筑);(民用住宅高度 2.7 - 3 米)2 、建筑高度小于等于 24.0m 的公共建筑;3 、建筑高度大于 24.0m 的单层公共建筑;4 、地下、半地下建筑(包括建筑附属的地下室、半地下室);5 、厂房;6 、仓库;7 、甲、乙、丙类液体储罐(区);8 、可燃、助燃气体储罐(区);9 、可燃材料堆场;10 、城市交通隧道。32. 重要术语2. 1 耐火极限 Fire resistance rating 在标准耐火试验条件下,建筑构件、配件或结构从受到火的作用时起,到失去稳定性、完整性或隔热性时止的这段时间,用小时表示。2.2 多层厂房(仓库) Multi-storied industrial building 2 层及 2 层以上,且建筑高度不超过 24.0m 的厂房(仓库)。2.3 高层厂房(仓库) High-rise industrial building 2 层及 2 层以上,且建筑高度超过 24.0m 的厂房(仓库)。2.4 高架仓库 High rack storage 货架高度超过 7.0m 且机械化操作或自动化控制的货架仓库。2.5 重要公共建筑 Important public building (体育馆、影剧院等) 人员密集、发生火灾后伤亡大、损失大、影响大的公共建筑2.6 明火地点 Open 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