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质量保修书格式发包人(全称):承包人(全称):发包人、承包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和《房屋建筑工程质量保修办法》,经协商一致,对签订工程质量保修书
一、工程质量保修范围和内容承包人在质量保修期内,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管理规定和双方约定,承担本工程质量保修责任
质量保修范围包括主体结构工程、屋面防水工程、有防水要求的卫生间、房屋和外墙面防渗漏、供热、供冷系统、电气管线、给排水管道、设备安装和装修工程,以及双方约定的其他项目
具体保修的内容,双方约定如下:按《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279号令执行
二、质量保修期双方根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及有关规定,约定本工程的质量保修如下:1、主体结构工程为设计文件规定的该工程合理使用年限;2、屋面防水工程、有防水要求的卫生间、房间和外墙面防渗漏为五年;3、装修工程为二年4、电气管线、给排水管道、设备安装工程为二年;5、供热及供冷为二个采暖期、供冷期;6、其他项目保修期限约定如下
保修期为总承包工程竣工证书发出/实际竣工日期后的24个月
三、质量保修责任1、属于保修范围、内容的项目,承包人应当在接到保修通知之日起24小时内派人保修
承包人不在约定期限内派人保修,发包人可以委托他人维修,(维修费用=发包人与委托方核算的工程量*发包人与委托方商定的单价),所需费用(维修费用)由承包人承担,直接从工程保修金冲抵,保修金不足以支付保修费用时,发包人有权进一步向承包人追索
第1页共17页2、渗水、漏水、给排水、供电设施及线路出现等故障影响居民正常生活或商家经营活动时,承包人承诺在发包人通知后4小时内赶到现场并于6小时内完成维修
3、发生紧急抢修事故的,承包人接到事故通知后,应当立即到达事故现场抢修
4、对于涉及结构安全的质量问题,应当按照《房屋建筑工程质量保修办法》的规定,立即向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