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地荒地承包合同范本投稿最新的山地荒地承包合同范本精选甲方:乙方:为了开发利用荒山地,经村支委讨论同意将属其上源头村集体林场其中一小角荒山地发包给乙方开发私办猪场,现经甲乙双方充分协商,双方签订如下:一、乙方承包甲方的荒山地面积及四至范围:乙方承包甲方荒山地总面积约 4 亩,以四界范围为准。四界范围是:南至消毒室横直以水沟为界,北至现有厂房后拉直为界,西至油竹直上以水坑为界,东至加章及胡太等人岭以公路为界。二、承包期限:承包时间为三十年,承包期限从 20_年元月一日起至 20_年一月一日止。三、承包款:承包款每年人民币伍拾元整,三十年承包期总计承包费人民币壹仟伍佰元整。支付办法:承包款乙方按承包年限一次性支付人民币壹仟伍佰元整给甲方(村委会)。四、在承包期限内甲乙双方的权益和义务:(一)、乙方享有承包经营权,可自由种养,但不得超出四至范围以外。(二)、在承包期限内,乙方经营管理所需要的资金、费用支出全部由乙方负责。(三)、乙方在承包期间依法经营所得一切利益全部属于乙方所有,甲方不得提出任何要求。(四)、乙方承包的山地发生权属争议,甲方负责调处纠纷。如因国家需要征用的,根据法律政策规定执行。五、本合同由甲、乙双方共同签订,双方代表人签字、盖章生效。在承包期限内,不论管理体制、行政区域、人事变动,本合同效力不变。合同一式六份,甲、乙双方各执三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甲方:乙方:为进展经济保护和进展林木资源,甲方把原龙潭政府林场(已荒弃多年)的经营权给乙方承包,双方共同协商达成以下协议:一、承包山林的面积范围:承包范围为旧龙潭政府林场的全部范围,面积约七十五亩,四至界限为:东至风流坳横至石托窝田面的山背直下窿口为界;南至林场屋对面荒田坑边为界;西与宝溪山背分水为界;北至山顶与宝溪山分水为界。二、承包期限:承包期 60 年,即从 20_年 6 月 1 日至 2072 年 5 月 31日。三、承包租金及方法:五年一租价,每年一交租,在每年的 5 月 30日前交下一年租金,第一个五年叁仟元;第二个五年在原基础递增 10%,即每年叁仟叁佰元,如此类推,直到承包期满。四、承包期间,乙方对荒山地所种植物有管理、砍伐、收益权,但必须依法依规办证,否则按森林和林业部门有关规定处理。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