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工伤的认定:根据《企业职工工伤保险试行办法》规定,职工由于从事本单位日常生产、工作或者本单位负责人临时指定的工作而负伤、致残、死亡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第二,工伤认定程序:企业应当自工伤事故发生之日起,15 日内向当地劳动行政部门提出工伤报告
工伤职工或其亲属应当自工伤事故发生之日起 15 日内向当地劳动行政部门提出工伤保险待遇申请
遇有特别情况,申请期限可延长 30 日
工伤职工本人或者其亲属没有可能提出申请的,可以由本企业工会组织代表工伤职工提出待遇申请
职工待遇申 请应当经企业签字后报送
企业不签字的,工伤职工或其亲属可以直接报送
劳动行政部门接到职工的工伤保险待遇申请后,应当组织工伤保险经办机构进行取证,在 7 日内作出是否认定为工伤的决定,特别情况下可以延长,但不超过 30 日
第三,工伤医疗待遇:职工因工负伤治疗,享受工伤医疗待遇
工伤职工治疗工伤所需的挂号费、住院费、医疗费、药费、就医路费全额报销
工伤职工需要住院治疗的,根据当地因公出差伙食补助标准的 2/3 发给住院伙食补助费,经批准转外地治疗的,所需交通、食宿费用根据本企业职工因公出差标准报销
第四,住院期间工资问题:职工因工负伤需要停止工作接受治疗的,实行工伤医疗期
工伤职工在工伤医疗期内停发工资,改为按月发给工伤津贴
工伤津贴标准相当于工伤职工本人受伤前 12 个月平均工资收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