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场监督管理所 2024 年上半年工作总结市场监督管理所 2024 年上半年工作总结 篇一 **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管理所仔细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深化贯彻落实“放管服”改革要求,进一步转变职能,在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及乡党委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各业务股室的指导帮助下,发挥市场监管工作职能,围绕服务辖区经济进展,法律规范辖区经济秩序,保障辖区食品安全、药械安全、特种设备安全,真抓实干,攻坚克难,扎实开展了以下各项工作: 一、加强学习,深化推动党风廉政建设。 上半年,**市场监督管理所仔细学习、落实上级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安排部署,扎实推动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的全面落实,领导带头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签订了《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积极开展党风廉政风险点排查,提高执法人员反腐倡廉意识和拒腐防变的能力,严格落实“八项规定”精神,坚持标本兼治,树立良好的市场监管形象。 二、加强市场主体登记,营造公平市场准入环境,促进辖区个体私营经济健康进展。 (一)、开展市主体登记工作。市场主体是市场经济的细胞,活跃市场经济的根本在于活跃市场主体。**市场监管 所坚持法无明令不监管、法无禁止可经营的原则,积极推动职能转变,实施简政放权。截止2024 年 6 月 30 日,**乡登记注册的个体工商户有 544 户,登记注册的企业有 51 户,登记注册的农民专业合作社 23 户。2024 年上半年,**市场监督管理所新办《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104户,指导辖区经营户新办私营企业 4 户,新办农民专业合作社 1 户。 (二)、开展企业信息公示及个体年报工作。为深化贯彻“放管服”改革要求,根据《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和《个体工商户年度报告暂行办法》的规定,利用多种形式,积极开展辖区 2024 年度企业信息公示工作。**乡辖区个体工商户应申报公示 452 户,已申报公示 382 户,申报比例 84.51%。农民专业合作社应信息申报公示 24 户,现已申报公示 23 户,申报公示比例95.83%。企业应申报公示 51 户,现已申报公示 50 户,申报公示比例 98.03%。 (三)、开展食品生产小作坊及食品小摊贩登记备案工作。为法律规范辖区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和食品摊贩的生产经营行为,保护地方特色传统食品,维护辖区食品小作坊、小摊贩健康进展,根据《云南省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和食品摊贩管理办法》,**市场监督管理所结合辖区实际,扎实开展食品小作坊小摊贩登记备案工作。一是全面摸清现有食品小作坊、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