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如何加强职业道德法律规范执业纪律律师如何加强职业道德法律规范执业纪律 律师执业纪律是指律师在接受当事人委托或者人民法院指定以后为当事人提供法律服务活动的过程中所必须遵守的行为准则。 律师执业纪律是律师职业道德的具体化, 并以相应的行业协会处分乃至司法行政机关的行政处罚强制实施。违反律师执业纪律的行为将会受到律师协会的处分, 情节严重的还会受到司法行政机关的行政处罚。 对律师的执业行为进行法律规范, 有助于充分发挥律师社会职能, 维护律师职业的社会形象, 保证律师职业的健康进展。律师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既相互联系又相互区别。 一方面, 律师执业纪律是律师职业道德的具体化, 是确保律师执业行为符合职业道德要求的强有力手段。 律师职业道德只是对律师执业行为作出了原则性的规定, 其以宣言性或者纲领性的文字表述指引律师职业向健康方向进展。 另一方面, 律师执业纪律在表现形式、 强制力和指引功能等方面区别于律师职业道德。 在表现形式上, 律师职业道德通常较为原则和抽象, 而律师执业纪律则相对具体和明确,具有极强的可操作性。 在强制力方面, 律师职业道德以律师内心的信念以及社会舆论的压力保证实施, 刚性不足, 很难确保律师遵守职业道德的要求, 而律师执业纪律以律师协会的行业协会处分和司法行政机关的行政处罚为强制力保证实施, 能够保证律师切实遵守。 在功能方面, 律师职业道德对律师的执业行为提出了宣言性或者纲领性的要求, 其以积极提倡的方式引导律师职业向着健康方向进展, 而律师执业纪律则主要依照职业道德的要求为律师的执业行为划定“红线”, 要求律师在执业过程中不得从事执业纪律中禁止性的行为, 其以禁止性的规定来法律规范律师的执业行为。 依据中华全国律师协会最新修订的《律师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法律规范》 的规定, 律师执业纪律包括以下内容: 一、 律师在执业机构中的纪律 (一)律师不得以个人身份执业 律师事务所是律师的执业机构, 律师的执业活动必须接受律师事务所的监督和管理; 律师因执业过错给律师事务所造成损失的, 应当承担相应责任。我国不允许律师以个人身份执业, 律师必须隶属于某一个律师事务所, 当事人委托或者人民法院指定律师必须通过律师事务所。 该规定是法律为了加强对律师执业行为的监管, 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 律师事务所有义务对律师的执业行为进行监督, 并要对律师的执业行为承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