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地产代理公司考勤制度一、副总经理级以上人员、参谋人员不参加考勤;二、上班时间:1、保姆除春节假期同总部员工外每天均需上班,应确保及时料理三餐和清扫卫生,其上班时间可自行调节。2、售楼处销售部人员依“销售部售楼处现场管理要点”出勤。3、公司其余人员实行每周 40 小时工作制,每周五天半: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45星期六:上午 8:30~12:154、上、下班没有及时签到〔退〕者记警告一次,任何人不得代他人签到,否那么双方均记警告一次。4、总部员工休假轮值日由管理部定。5、每月月底,各部门主管应将该部门人员下个月值班或休假安排报管理部备案,由总经理批准。6、总部员工每星期一、二、四、五应穿制服上班。三、扣款及处分:1、迟到、早退:上班时间开始 3 分钟内到班者或早退者不管处;3-10 分钟迟到或早退者,记警告一次。因不可抗力因素而迟到经呈经理级以上人员,可免迟到论。2、折计旷职:逾时上班 10-60 分钟内折计旷职半日,60 分钟以上折计旷职一日。〔早退同左〕3、实质旷职:未经准假或假满未完成续假手续或依程序调假而不到班者,以旷职论处。4、旷职日〔折记、实质〕除不记当日薪津外,加扣一日薪津。四、各部门人员因公外出前需至财管人员处详实填写登记表〔财管人员需将该表置于明显处〕,销售分部人员外出还应先交代专案,假如专案不在,那么应交代组长,组长不在应交代财管人员,财管人员亦不在的情况,应交代同案场的销售专员,除销售分部外的其他部门那么还应先交代该部门的主管,主管不在交代同部门的同事,同部门的同事不在,那么应交代其他同事,否那么以折记旷职处理。被交代的人员应作好该员外出时间内的临时替代工作。五、公司有关会议,应出席人员迟到、早退、旷职一律按上述规定,初次扣双倍,再次扣叁倍,逐次递增。六、凡旷职一日扣 2 日薪津,连续旷职三日或全月累计旷职三日或年累计旷职六日,依情节予以开除或调职、降职,不发任何补助费。七、因公免签到、退,须由部门主管予以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