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建筑工程新型肺炎疫情防控期开复工管理工作实施方案房屋建筑工程新型肺炎疫情防控期开复工管理工作实施方案 为仔细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县关于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部署,扎实做好全县建筑施工场地疫情防控工作及节后复工工作,特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仔细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深刻认识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的重要性、紧迫性、复杂性,根据“疫情就是命令,防控就是责任”的要求,坚持把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放在第一位
在县委、县政府统一领导下,实行切实有效措施做好疫情防控与处置工作,坚决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
二、组织领导 县住建局成立大邑县建筑施工场地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组,领导小组组长由局党组书记、局长担任,副组长由分管领导担任,领导小组成员为各科室、局属单位主要负责同志,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建管办(联系电话:88222134)
领导小组负责指导各在建项目科学有序开展建筑施工场地疫情防控与处置工作
三、主要任务 (一)做好全面排查
项目复工前,施工单位应对施工场地的每个员工进行全面排查,每名员工要建立健康卡
对两周内有湖北等地区往来史、与湖北地区人员接触史的在蓉员工,要求其暂不返回岗位,并督促其按要求自返大邑或最后一次接触相关人员之日起,居家隔离或在施工场地开辟的专门宿舍观察隔离 14 天且无异常后,方可返岗
与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病例接触的在蓉员工,应及时向企业报告,并联系疾控机构进行集中隔离
隔离期满无异常后方可返岗
员工所在单位应对上述人员建立名册,作专档管理
(二)做好复工准备
建立内部防控机制
施工项目要制定复工方案和疫情防控应急预案,建立内部疫情防控工作机制,制定出入实名登记、体温监测等工作措施,明确疫情防控任务并分解到具体责任人
做好施工现场防疫处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