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冠肺炎诊疗方案试行第八版(修正版)新冠肺炎诊疗方案试行第八版(修正版) 新冠肺炎诊疗方案试行第八版(修正版) 主要对以下部分进行了修订: 一、流行病学特点:增加了埋伏期即有传染性 对传染源和传播途径进一步完善,增加“在埋伏期即有传染性,发病后 5 天内传染性较强”、“接触病毒污染的物品也可造成感染”。 二、病理改变:描述了组织中的新冠病毒检测结果 对肺脏、脾脏、肺门淋巴结和骨髓、心脏和血管、肝脏和胆囊、肾脏、脑组织、食管、胃和肠黏膜、睾丸等器官和组织从大体解剖和镜下表现分别进行了描述,并描述了组织中的新型冠状病毒检测结果。 三、临床特点:增加了极少数儿童会出现多系统炎症等 (一)临床表现。 增加“极少数儿童可有多系统炎症综合征(MISC)”,介绍了 MISC 的临床表现。 (二)实验室检查。 增加“新型冠状病毒特异性 IgM 抗体、IgG 抗体在发病 1 周内阳性率较低”和可能导致假阳性的情形,以及何种情况下可通过抗体检测进行诊断等内容。 四、诊断标准 将新型冠状病毒特异性 IgM 抗体阳性作为疑似病例诊断依据之一。 五、临床分型 对成人和儿童重型病例诊断标准进行了适当修改。 六、增加“重型/危重型高危人群”的判定标准 七、调整了成人和儿童“重型/危重型早期预警指标” 八、鉴别诊断 增加“儿童患者出现皮疹、黏膜损害时,需与川崎病鉴别”。 九、病例的发现与报告 增加“对于确诊病例应在发现后 2 小时内进行网络直报”。 十、治疗 (一)抗病毒治疗。 对试用的抗病毒药物做了简要小结。某些药物经临床观察讨论显示可能具有一定的治疗作用,但仍未发现经严格“随机、双盲、安慰剂对比讨论”证明有效的抗病毒药物。建议应在病程早期使用具有潜在抗病毒作用的药物,并重点应用于有重症高危因素及有重症倾向的患者。 不推举单独使用洛匹那韦/利托那韦和利巴韦林,不推举使用羟氯喹或联合使用阿奇霉素。 α 干扰素、利巴韦林(建议与干扰素或洛匹那韦/利托那韦联合应用)、磷酸氯喹、阿比多尔可继续试用,在临床应用中进一步评价疗效及不良反应、禁忌症以及与其他药物的相互作用等问题。不建议同时应用 3 种以上抗病毒药物。 (二)补充了糖皮质激素治疗适应证(氧合指标进行性恶化、影像学进展迅速、机体炎症反应过度激活状态的患者)、剂量及疗程。 (三)重型、危重型病例的治疗。 1.呼吸支持:根据 PaO2/FiO2 分级(200~300 mmHg、150~200 mmHg 和 接受氧疗的患者,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