旅游商务用车租赁合同范本篇一:旅行社租用旅游车辆范本旅行社租用旅游车辆合同甲方:乙方:嘉峪关市珺泰客运有限责任公司甲、乙双方就车辆租用事宜达成如下协议:1、本合同为长期合同,在本合同有效期内甲乙双方可就租车事宜达成多个具体租车协议
甲方租用乙方车辆时,应提前以书面形式向乙方订车,并详细写明各项用车要求,包括用车数量、时间、路线、价格、结算方式、确认期限要求等
2、当乙方接到甲方订车后,应根据甲方要求,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确认或不确认
一经双方确认,双方必须根据要求仔细履行各自的责任
3、乙方向甲方提供的车辆应经公安等部门检验年审合格并符合行业标准或合同约定标准,车辆驾驶员应是公安等部门登记在册的并有丰富驾驶经验及技能的人员,足额办理承运人险、第三者责任险等保险手续,符合交通部门认定的旅游目的地经营范围的旅游客车
5、乙方在出车前,要仔细检查车辆性能,确保车况良好,保持车辆内外清洁卫生
驾驶员应有良好的服务态度、礼节礼貌和仪容仪表
6、司乘、导游等人员要密切协作,共同搞好行车安全工作
不得搭乘无关人员
驾驶员要严格根据交通规则驾驶车辆,在行-1-车过程中要严格遵守有关规定
对单程行程 400 公里(高速公路 600公里)以上的客运车辆,乙方必须配备两名驾驶员,每名驾驶员连续驾车不得超过 3 小时,24 小时内驾驶时间累计不得超过 8 小时
在高速公路上行车时要严格遵守小型客车最高时速不超过 110 公里,大型客车不得超过90 公里的限速规定
7、因乙方的原因发生安全事故、抛锚、漏接、车辆被查扣等造成的经济损失,由乙方负责赔偿
8、租车费用价格,一经双方确认后即作为甲方向乙方付款的依据,每月(天)结算一次,并开具发票
乙方在结算时应向甲方提供订车单复印件和结算单
9、违约责任:(1)乙方如不能根据约定时间提供车辆,应提前 2 日书面通知甲方,并支付约定车费 5%违约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