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号:_________ 签字地点:_________ 甲方: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 双方本着互惠互利的原则,经双方友好协商,决定建立合作关系。在互惠互利的前提下就无线增值应用业务通道进行全面合作。并达成如下协议: 1.合作内容 1.1 双方合作的网络基础是乙方的短信网关,其移动特服号是_________,联通特服号是_________,服务范围包括全国范围移动,联通手机用户(当地移动,联通运营商规定不支持增值服务的手机除外)。 1.2 甲方针对企业短信市场现状,开通企业短信平台,与企业短信用户签订信息提供,消息接收协议后,通过企业短信平台实时向用户提供企业短信服务。 1.3 本项合作采纳甲方与用户签订短信同意接收合同,乙方并对接收用户进行短信确认的方式。 1.4 甲方负责与企业短信用户签订信息提供,短消息同意接收合同,乙方负责对新用户进行短信确认并确保用户是否同意接收。甲方负责提交,发送企业短信信息。 1.5 甲乙双方自行解决合作中各自所需的软硬件资源,合作分界点为互联网。 1.6 根据市场进展,双方可开发新的合作内容,具体方案由双方书面另行确认后开始实施。 2.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2.1 甲方的责任和义务 2.1.1 甲方必须保证合作业务中信息的准确性,及时性,有效性及合法性,因信息内容不实或不合法产生的一切法律责任均由甲方承担。 2.1.2 甲方利用此合作项目开展服务,宣传等商务工作,但不能未经用户许可(未同甲方签订短信同意接受合同或是未通过乙方短信确认时)擅自向用户发送短信。 2.1.3 甲方不得使用乙方公司名称,产品品牌,服务版权,商标权,专利权信息开展此合作项目的宣传工作,否则乙方有权立即停止双方合作,并有权向甲方索赔。 2.1.4 甲方有权要求及时得到每月短信下行成功流量的数据统计信息。 2.1.5 甲方在乙方所提供的 id 号码下二次开发所进展的短信业务,甲方每次欲新增的短信业务必须提前向乙方公司进行申请,并得到乙方的同意。同时,甲方应及时提供与第三方合作的新增短信业务协议原件(若只有复印本应加盖甲方公章)。 2.1.6 甲方不能使用乙方提供的集团短信通道提供以下业务: (1)向非自身员工或非自有客户群发送信息的业务; (2)信息内容中包含政治敏感词及不健康内容的短信业务; (3)信息内容中明显包含广告信息容易引起最终用户投诉的业务; 2.2 乙方的责任和义务 2.2.1 乙方负责短信发送网关的运行,免费提供技术维护,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