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版十八项医疗核心制度最新版十八项医疗核心制度目录一、首诊负责制度 2 二、三级医师查房制度 2 三、疑难、危重病例讨论制度 2 四、会诊制度 2 五、危重患者抢救制度 2 六、手术分级管理制度 2 七、术前讨论制度 2八、手术安全核查制度 2 九、查对制度 2 十、死亡病例讨论制度 2 十一、病历书写基本法律规范与管理制度 2 十二、值班与交接班制度 2 十三、新医疗技术准入制度 2 十四、临床用血审核制度 2 十五、分级护理制度 2 十六、危险值报告制度 2 十七、抗菌药物分级管理制度 2 十八、信息安全管理制度 2 一、首诊负责制度一、第一次接诊的医师或科室为首诊医师和首诊科室,首诊医师对患者的检查、诊断、治疗、抢救、转院和转科等工作负责,并仔细书写医疗文书
二、首诊医师必须详细询问病史,进行体格检查、必要的辅助检查和处理,并仔细记录病历
对诊断明确的患者应积极治疗或提出处理意见;对危重或诊断尚未明确的患者应在对症治疗的同时,应及时请上级医师或有关科室医师会诊
三、首诊医师下班前,应将患者移交接班医师,把患者的病情及需注意的事项交待清楚,并仔细做好交接班记录
四、对急、危、重患者,首诊医师应实行积极措施负责实施抢救
如为非所属专业疾病或多科疾病,应组织相关科室会诊或报告医务科组织会诊
危重症患者如需检查和住院者,首诊医师应陪同或安排医务人员陪同护送
五、被邀会诊的科室医师须按时会诊,执行医院会诊制度
会诊意见必须向邀请科室医师书面交待
六、两个科室的医师会诊意见不一致时,须分别请示本科上级医师,直至本科主任
若双方仍不能达成一致意见,由首诊医师负责处理并上报医务科或总值班协调解决,不得推诿
七、复合伤或涉及多科室的危重患者抢救,在未明确由那一科室主管之前,除首诊科室负责诊治外,所有的有关科室须执行危重患者抢救制度,协同抢救,不得推诿,不得擅自离去
各科室分别进行相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