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应对突发环境污染或生态破坏事件,以及恐怖事件造成的环境污染,快速响应,有序行动,控制事态,妥善处理处置,降低危害和损失,保护公众人身和环境安全,制定本预案。1.指导思想“”在区委、区政府领导下,仔细贯彻 积极预防、高效处置 的指导思想,在思想、人员、装备、培训技术、保障等方面做好充分准备,一旦环境污染事故和突发事件发生,集中主要人力和物力,迅速果断地予以处置,实现保护公众、保护环境的目的。2.应急范围本预案适用于在博山区行政区域内发生的人为或不可抗拒的自然因素造成的废气、废水、固体废弃物(包括危险废物)、危险化学品、有毒化学品和电磁辐射、伴有放射性矿产资源,以及核、生物化学等方面环境污染或生态破坏事件。3.主要工作任务3.1 受理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事故报告,调查、了解事故原因、污染源性质及事故进展过程,立即做出反应。3.2 及时向区政府和市环境保护局报告辖区内特大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事件。3.3 参加区政府和市环境保护局确定的有关应急救援工作。3.4 组织指挥区内和参加跨区特大环境污染、生态破坏事件的环境监察和监测,指挥对重大突发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事件的处理和处置。3.5 指导公众进行防护,组织有关部门妥善开展消毒去污处理工作。3.6 经上级批准,负责发布辖区内突发性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事件信息。3.7 完成区政府和市环境保护局交办的其他任务。4.组织机构及其主要任务4.1 指挥机构的编成及任务在区政府和市环保局的统一领导下,设立淄博市环境保护局博山分局应急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负责组织指挥环境应急工作。下设应急办公室、专家咨询组、应急分队,机构人员编成如下:4.1.1 领导小组:组长:区环保分局董局长副组长:区环保分局刘副局长区环保分局郑副局长区环保分局岳副局长区环保分局周副局长职责:进入应急状态,领导小组转为环境应急指挥部,并组成前方指挥所、派出参加市应急领导小组的成员。主任:区环保分局刘副局长副主任:区环保分局监察大队马大队长区环保分局监测站王站长成员:环保分局办公室赵主任区环保分局法规科王科长区环保分局域城站站长区环保分局八陡站唐站长区环保分局白塔站曹站长区环保分局山头站陈站长区环保分局监管站孙副站长区环保分局监管站郑粼站长区环保分局三产科蔡科长应急办公室设在区环保分局办公室,具体负责日常管理事务。4.1.3 专家咨询组:由区环境监测站站长为组长,聘请有关专家组成。协助总指挥部讨论、分析事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