森林防火应急预案(篇二)森林防火应急预案(篇二) 各村委会、驻镇各单位: 根据有关文件精神,牢固树立以人为本、安全第一思想,把强化森林防火意识作为重点,把扑火安全放在森林防火工作首位,把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安全作为火灾扑救的第一要务,把防火摆在第一位,实行有效措施及时控制和扑灭森林火灾。进一步加大森林防火法律法规的宣传,强化各项防火措施的落实,杜绝森林火灾伤亡事故的发生为目的,最大限度地减少森林资源损失,确保我镇人民的生命财产安全。现结合我镇森林防火工作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我镇某某年度森林防火安全应急预案。一、预案实施条件凡在防火期间发生森林火灾,各村接到报告后,必须立即将火场信息报镇森林防火指挥部,镇森林防火指挥部将火场情况报市防火办。按本预案的规定,组织指挥扑火救灾工作。发生下列五种森林火灾,接到火情报告后半小时内上报市防火办: 1、跨越乡(镇)行政界限的。2、造成人员伤亡或经济损失重大的。3、危及居民住宅和国家重要设施的。4、二小时内未扑灭,有林地火场面积达 3 公顷以上的。5、需要市里支援或协调有关方面力量扑救的。如发现上述五种火灾之一,应实行如下紧急处理措施: 1、镇领导接到火情报告后,提出具体处理意见,立即上报市防火指挥部。并及时疏散群众到安全的地方,确保群众的人身安全。2、根据森林防火指挥部领导指示,组织有关单位和部门扑火救灾。3、遇重大森林火灾,经市森林防火指挥部批准,在火场附近建立扑火救灾前线指挥部,并请求市防火指挥部派人员予以支援扑救。三、预案实施内容 1、组织领导 2、加大措施,加强宣传各村要充分利用各种工具,加强森林防火宣传教育,在醒目的地方刷写 1~2 条宣传标语,原先写了的要用红漆重新过一遍。各村在组织防火巡逻队及护林员对各山场进行巡逻时,要严禁烧田埂、烧稻草等野外用火,一经发现要及时制止并按村规民约进行处罚,同时加强对聋哑呆傻进行监护,从而消除火灾隐患。特别是在清明节期间应做到以下几点: ①严禁老人、小孩单独上坟吊清。② 严禁小孩和神志不清者上坟吊清时点香、烧纸、燃放鞭炮,如需要时,一定要有监护人在旁看护。③ 上坟吊清提倡文明祭扫,原则上是不准点香、烧纸、燃放鞭炮的,确实要点的要等火星全都熄灭后,方可回家。④ 严禁上坟吊清者点夜灯,违者按野外用火处罚。⑤ 清明期间,如发生火灾者,罚款 2000 元,拘留 15 日,造成严重后果的,必须追究其刑事责任。3、扑火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