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重新成立兴宁市武术协会1、在市体育局、民政局的关怀支持下,由发起人张伟林、罗晋标、彭茂活、宋照峰、郑利东、张琼华、罗萍、陈东平、刘志添等同志的共同努力,起草了兴宁市武术协会章程,积极酬备启动资金叁万余元,发动社会各界武术爱好人士自愿加入本社团的会员有 50人,社团会址设在兴宁市台兴街 69 号。经过三个多月的充分准备,经请示主管部门市体育局领导同意,于 2024 年 4 月 18 日在体育局会议厅进行了新一届兴宁市武术协会领导班子选举大会,参加会议的体育局领导有温建文局长、石志浩副局长、群体股朱信国股长。首先大会表决通过兴宁市武术协会章程;表决产生了新一届会长、副会长、秘书长、副秘书长及委员;推举、表决通过协会名誉会长和顾问。体育局主要领导为会长颁发了会长任职证书。2、本社团积极向兴宁市民政局社团主管部门申请登记注册名称为兴宁市武术协会,简称兴宁武协。在办理业务过程中,得到了民政局社团登记管理机关领导的具体指导和帮助,2024 年 7 月,经民政局社团登记管理机关核准通过,兴宁武协正式成为了合法的社团组织。二、建章立制,健全和完善各培训组织机构武术协会是依据《武术协会章程》成立的群众社团组织,我们依照新的武协《章程》的规定,结合各自的实际,下大气力,仔细帮助做好各训练场馆的建章立制,健立、健全和完善规章制度,确保安全,管理有序。使我们的管理工作逐步走向科学化、法律规范化的轨道,逐步建立起完整的管理体系。下设办公室、组织部、宣传部、财务部、培训部、五个基本部门。会长:协调管理本社团所有部门的各项日常事务;组织开展重要的社团活动;提出社团的合理的进展路线;对社团协会班子成员的任免提出建议;审批和宣读本协会的各项重要决议。副会长:协助会长管理协会的各项工作和日常事务,积极提出活动建议,工作设想。一般性会议的通知、会议记录;接待工作等。财务部:监督管理协会的财务收入、支出情况和固定资的保管。包括会员费、奖金、赞助金及固定资产的保管;财务支出的报销;固定资产的出借管理。培训部:全面负责武协日常训练的考勤和会员的意见收集;了解掌握各武术学校、武馆、培训点的实际情况,加以引导和督促、管理;加强教练员、会员以及武术学校、武馆、培训点,各武术流派之间的学习沟通,不断提高武术技能武术理论知识。三、推广武术健身运动,积极配合政府贯彻落实《全民健身条例》3、顾问刘振昌先生、常务副会长刘志添、郑利东、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