活立木包青山买卖合同雅林销售(2024)号甲方(卖方):广西壮族自治区国有雅长林场乙方(买方):根据广西林权交易中心(以下简称“交易中心”)于年月日组织举办的第期林产品电子交易的公开竞价销售结果,乙方获得采伐销售标的范围内的林木。为明确甲、乙双方的权利义务,经甲、乙双方协商,签订本。一、标的基本情况(一)乙方中标购买标的名称为。(二)本标的面积共约亩。(三)乙方参加该标的投标前已亲临标的现场,实地对标的物基本情况作了充分的了解和评估,知悉买卖林木面积、范围、活立木出材数量和出材率、价值等情况,并予以认可。二、标的物总价款和合同履约保证金(一)乙方购买中标标的物总价款为人民币(大写):整(¥.00)。(二)乙方购买中标标的物合同履约保证金(标的物标底价总价款的10%作为本合同履约保证金)共计人民币(大写):元整(¥.00)。三、付款方式及相关约定(一)标的物总价款乙方于成交后 3 个工作日内以转账方式向甲方一次性支付中标购买标的物总价款人民币(大写):元整(¥.00)。(二)合同履约保证金乙方缴纳标的物标底价总价款的 10%作为本合同履约保证金共计人民币(大写):元整(¥00)。待伐区采伐结束,乙方向甲方提出验收申请,经甲乙双方共同验收合格,并由甲方确认乙方无违约行为后十五个工作日将该履约保证金(不计利息)退给乙方;如乙方有违约行为,本合同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四、标的物交付期限及采运约定(一)甲方在本合同生效并收到乙方支付的标的物合同约定款项后五个工作日内将买卖标的物交付给乙方。(二)乙方应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十五日内进行安全培训并经甲方核发《安全开工通知书》后才能进场施工。(三)乙方分两批次办理林木采伐许可证对标的物活立木进行采伐,各批次采伐时间均为 3 个月,每一批次的采伐时间从获得采伐许可证签发之日起开始计算。(四)乙方需向甲方支付第二批次采伐的标的物活立木林木生长金。林木生长金的计算方法和收取方式为:1.乙方应付林木生长金(K)=标的物第二批次采伐林地面积(J)×每月每亩林木生长出材增量(I)×增量时间(Y)×标的物每立方米成交金额(P)。2.标的物第二批次采伐林地面积(J)。标的物第二批次采伐林地面积根据销售面积减去第一批次采伐林地面积计算。3.每月每亩林木生长出材增量(I)。根据甲方设计部门设计的出材总量、面积、林龄,核算每月每亩林木出材增量为立方米。4.增量时间(Y)。以月为单位,标的物第一批次采伐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