哪些发票不能报销、收到一张增值税普通发票,只有购买方单位名称,没有纳税人识别号、收到一张卷式增值税普通发票
品名:办公用品,没有具体明细、收到一张增值税普通发票
品名:办公用品,有清单,但是清单不是从开票系统打印出来的,而是销售方自行用纸制作了一份、收到一份培训会议报销单
有培训会议清单,但是清单不是从酒店系统打印出来的,而且是会议承办方自行用纸制作了一份、去超市购物时,发票实际采购内容是月饼、水果等,但去服务中心开发票时,将发票内容开具为办公用品等(改变商品名称开票)、向甲方购物,通过甲方介绍或同意甲方的安排,接受乙方开具发票
(接受第三方开发票)、没有购物,直接虚开发票
(完全虚开发票)最新发票使用要求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增值税发票开具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年第号为进一步加强增值税发票管理,保障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工作顺利实施,保护纳税人合法权益,营造健康公平的税收环境,现将增值税发票开具有关问题公告如下:一、自年月日起,购买方为企业的,索取增值税普通发票时,应向销售方提供纳税人识别号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销售方为其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时,应在“购买方纳税人识别号”栏填写购买方的纳税人识别号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不符合规定的发票,不得作为税收凭证
本公告所称企业,包括公司、非公司制企业法人、企业分支机构、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和其他企业
二、销售方开具增值税发票时,发票内容应按照实际销售情况如实开具,不得根据购买方要求填开与实际交易不符的内容
销售方开具发票时,通过销售平台系统与增值税发票税控系统后台对接,导入相关信息开票的系统导入的开票数据内容应与实际交易相符,如不相符应及时修改完善销售平台系统
国家税务总局年月日年月日起,开具增值税发票时、必须填写购买方“纳税人识别号”、发票内容必须按照实际销售情况如实开具、不能根据购买方要求填开与实际交易不符的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