篇 1 浅谈经济犯罪死刑的废除 一、经济犯罪中死刑废除的现状 经济犯罪的特征:第一,经济犯罪的贪利性
一些经济犯罪只要能得到钱,就会肆意践踏法律,不把道德和法律放在眼里
第二,经济犯罪主体有较高的智能性
经济犯罪的主体大多具有较高的文化素养或者一定的专业技能,具有更强的反侦察的能力
第三,经济犯罪的可变性
第四,经济犯罪的复杂性
首先,经济犯罪主体的复杂性
其次,经济犯罪所涉及的法律复杂性
最后,经济活动的复杂性决定了经济犯罪的犯罪的复杂性
二、经济犯罪死刑废除的原因 随着废除死刑的呼声日益高涨,我们试图论述经济犯罪死刑废除的原因有以下几点
第一,经济犯罪适用死刑不符合刑罚的公正性
公正性是刑法最重要的价值,也是历来立法、司法、执法所追求的原则与精神,而推断一个刑罚是否公正,就是要看到其是否符合罪责相适应的原则
罪责相适应原则要求做到重罪重罚,轻罪轻罚,无罪不罚,罚当其罪
第二,经济类犯罪适用死刑不符合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目标
我国已经明确提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雄伟目标
和谐社会必定是现代法治社会,健全、理性、高效的社会主义法治是和谐社会的基石
作为现代法治重要组成部分的现代刑事法治,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要组成部分
正义、平等、自由、安全、秩序这些和谐社会的基本价值,也是现代刑事法治内在的核心价值
第三,经济犯罪适用死刑违反人道主义原则
贝卡利亚在首次提出废除死刑时曾经说过:假如我要证明死刑既不是必要的也不是有益的,我就首先要为人道打赢官司
第四,死刑的配置并不能有效地遏制经济犯罪
在我国虽然不断有犯罪分子因贪污、受贿、伪造货币等被判处死刑,但是经济犯罪屡禁不止
在市场经济的条件下,死刑的适用并不能有效地遏制经济犯罪,这需要从产生经济犯罪的深层社会经济因素来分析
第五,废除经济犯罪死刑有利于遏制国有资产的大量流失
国家社科规划《中国惩治和预防腐败重大对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