矿井监测设备安装使用调试校验和检测制度为了加强矿建安全工作,充分发挥矿井监测监控在实际工作的作用
根据公司实际情况,特制订矿井监测设备安装、使用、调试、校验和检测暂行规定
一、职责 井下监测设备供应科负责采购、保管、出库工作,监测设备采购必须符合国家有关规定;通风科负责井下监测设备业务指导工作;调度室负责监测设备集中发放、调试、维修、校验和检测工作;施工单位负责监测设备安装、使用、回收、更换工作;安监科负责检查、监督各单位执行情况
二、要求 安设在采、掘工作面;回风巷道的监测设备,由本区队长、当班班长负责管理
硐室中监测设备由当班人员负责
使用单位安装具体位置按《煤矿安全规程》之规定和监测监控法律规范要求设立,并在《作业规程》中明确具体位置,同时附有瓦斯监测系统图
任何人不得封堵在用监测设备
封堵在用监测设备,按事故追查
监测设备必须灵敏、可靠;物见本色
非本安型断电仪(分站)必须设置在进风流中
三、校验 1、调度室暂建立安全监控设备检修室,负责本矿安全监 测设备的发放、调校、维护和简单维修工作
3、配制甲烷校准气样的装备和方法必须符合 MT423-1995 的规定,选用纯度不低于 99
9%的甲烷标准气体作原料气
配制好的甲烷校准气体应以标准气体为标准,用气相色谱仪或红外线分析定值,其不确定应小于 5%
四、调校 1、安全监控设备必须按产品使用说明书的要求定期调校
2、安全监控设备使用前和大修后,必须按产品使用说明书的要求测试、调校合格,并在地面试运行 24~48h 方能下井
3、采纳载体催化原理的甲烷传感器、便携式甲烷检测报警仪、甲烷检测报警矿灯等,每隔 10d 必须使用校准气体和空气样,按产品使用说明书的要求调校一次
调校时,应先在新奇空气中或使用空气样调校零点,使仪器显示值为零,再通入浓度为 1%2%CH4 甲烷校准气体,调整仪器的显示值与校准气体浓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