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农业技术推广考察报告2000 年 6 月 30 日-7 月 21 日,全国农技中心"赴美农业技术推广培训考察团"参加了在美国密西根州立大学进行的农业推广技术培训,访问了密西根州万比伦县推广站、马里兰大学推广站,参观了两家综合农场和芝加哥谷物期货市场,最后访问了美国农业部负责推广工作的讨论教育推广局
一、美国的农技推广工作(一)科研、教育、推广"三位一体"的推广模式
1855 年美国国会通过"赠地法",根据该法案,每个州均设立有赠地大学,密西根州立大学即是全国第一所根据赠地法成立的大学
1887 年第 43 届国会通过汉奇法案,在赠地大学建立农业试验站(相似于农科院),主要开展动植物病虫害及防治措施的讨论;讨论、试验作物和果树对气候、水土条件的适应能力;分析土壤、水份、天然和人工肥料的化学成分;讨论各种草及饲料作物的适应性和价值;讨论各种家禽饲料的成分和可消化性;开展有关奶油、奶酪生产的科学和经济学讨论等
1914 年美国农业部提请第 63 届国会通过史密斯和勒沃尔法,规定在州立大学建立合作农业推广站,通过田间示范、发行出版物等形式,向农民提供农业和家政方面的知识和信息
以上三个法案,形成了美国以州立大学为依托,教育、科研、推广有机结合的一体化推广模式
(二)健全的推广体系和高素养的推广队伍
美国从联邦政府到州政府、县政府都设有专门的推广机构
联邦政府推广机构设在农业部,有 500 多人从事推广工作;州一级的推广机构设在州立大学的农学院,由农学院院长或副院长任站长,设副站长 3-4 人,并设立主席、副主席、秘书等职
同时州推广站一般都设有专家顾问委员会,主要职能是对推广项目进行决策,对推广工作进行监督和评估,并对下一年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
美国州一级有推广专家 4000 多名,均为大学的博士或教授;州立大学在各县均设立有农业推广站
县级推广站由州立大学的推广站直接管理,推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