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工作目标(一)坚决禁止建筑施工单位夜间作业。(二)实行车辆禁鸣。(三)各商户不得使用高音喇叭招揽顾客。(四)文化娱乐场所经营秩序得到根本扭转。日常监管机制得到完善和健全。二、主要措施(一)坚决取缔无证照文化娱乐场所(二)对证照齐全的文化娱乐场所。并严重影响居民生活的责令调整经营项目,严格整治设在居民楼内和居民集居区内的文化娱乐场所。凡是开办在这些地方的文化娱乐场所。或迁移经营地址,确保市民生活有一个宁静的环境。(三)城市主要路段实施禁鸣。(四)对未得到许可的夜间建筑施工工程。(五)公安部门要加大对商业噪声扰民的处罚力度。三、工作要求(二)加强监督检查。各部门要根据职能和职责切实做好专项整治工作。对有行政不作为的单位要追究其部门领导及直接责任人的相关责任。(三)严格依法执法。市环保、文化、工商、公安、建设等部门要仔细履行职责。维护法律法规的权威性和严肃性。(五)建立长效机制。要仔细分析黄冈城区环境噪声的状况及各职能部门在管理中存在问题。严把市场准入关,切实建立起一套有针对性的符合黄冈城区实际的环境噪声管理长效机制,使环境噪声管理工作逐步走上正轨,促进建筑、文化、商业、交通运输市场健康、法律规范、有序进展。四、时间步骤(一)动员部署阶段结合实际,市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市文化、工商、公安、建设等部门和区政府根据本方案要求。制定具体的实施意见。要实行多种形式宣传整治工作的重要意义和政策要求,广泛发动,仔细部署。各部门要明确职责,将整治任务落实到相关单位和责任人。(二)清理整治阶段成立整治工作专班,市文化、工商、公安、环保、建设等部门要抽调专人。进行统一指挥,集中行动。对文化娱乐、建筑施工等场所进行全面检查和集中整治。各有关部门要大力支持,密切配合,根据共同的工作目标,切实抓好本部门的工作,对整治工作不落实的单位和个人,要坚决依法查处。(三)检查验收阶段检查的重点是文化娱乐场所是否有证照,市领导小组办公室将组织专班对专项整治工作进行仔细检查。重新审核开办的条件是否符合环保要求,商业噪声是否扰民,建筑施工场地是否夜间施工。对群众意见较大、问题比较突出的地方,由领导小组办公室、监察局会同有关部门组成联合督办组进行督办,限期整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