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车事故处理应急预案为使车辆发生事故后能够及时得到援助,得到合理有效的处理,根据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结合公司行车安全管理有关规定,确保在险情发生时各部门能各司其职,按规定程序实行有效措施,迅速遏制事态的不断扩大,减少不必要的损失,保障公司员工生命财产安全,特制定预案:一、事故处理应急小组组长:副组长:成员:二、公司事故处理程序:1、安管人员在接到报案后,应详细地了解事故的具体情况,并记录好,根据事故估量损失的大小逐级向公司上级有关主管领导汇报情况。2、事故损失较大、影响严重、有人员伤亡的,需要出动人员参加处理,有关主管领导及安管人员在 40 分钟内到公司集合待命,及时地前往事故发生地进行处理。三、事故汇报程序2、发生轻微交通事故的,必须保护好现场,并及时向交警和保险报案,在事故发生后立即报告公司安全管理部门,整理并填写好行车肇事记录表,备案。3、单位负责人接到报告后,应当于 1 小时内向事故发生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负责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有关部门报告。情况紧急时,公司安管人员可以直接向事故发生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负责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有关部门报告。四、现场处理2、发生重大事故,必须在公司的直接领导的统一布置下成立特大事故处理小组,负责组织和指挥和指挥现场抢救,并督促各部门成立相应的抢救小极做到各司其责有关部门要无条件从领导小组指挥,领导小组由公司有关领导和安全管理部门成员组成。五、善后处理1、要及时、妥善地处理好事故伤亡人员,实行一切手段积极抢救伤员,尽快将伤员送往医院,并做好统计工作,安抚伤亡人员及家属,稳定其情绪,并积极协助交警部门解决伤亡人员的善后事宜。2、仔细做好事故原因的调查工作,坚持根据事故处理四不放过原则和事故追究制度严肃处理事故责任人,并教育广阔驾驶员和安管人员,深刻吸取教训,加强今后的安全工作。3、重、特大事故调查结果,写成事故调查报告和处理意见,在事故发生后 10 天内上报公安安全管理部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