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章 世界文化产业发展模式 及产业政策第一节 文化产业内涵比较 一、世界各国对文化产业的界定 1 、学界观点 “”学术界大多认为, 文化产业 ( Culture Industry )这一概念在 1944 年首次出现于法兰克福学派代表人物霍克海默和阿多诺共著的《文化产业:欺骗公共的启蒙精神》一文,该文后来收入《启蒙的辩证法》
霍克海默和阿多诺并没“有给文化产业下一个明确的定义,他们用 文化产”业 这一概念来批判资本主义社会里凭借先进的技术手段大规模复制、传播和消费文化产品的现象
美国学者斯科特“认为, 文化产业是指基于娱乐、教育和信息等目的的服务产出和基于消费者特殊嗜好、自我肯定和社会展示等目的的人造产品的集合
”斯科特从需求的角度来定义文化产业
法国“把文化产业定义为 传统文化事业中特别具有可大量复制性的产业”“”
强调了 大量可复制性 这一产业特性
这一定义揭示出文化产业是从传统文化事业中分离出来的事实
澳大利亚麦觉里大学教授、前国际文化经济学会主席大卫 · 索斯比( 2001 )综合了英国创意产业特别工作组、贾斯廷 · 奥康纳和古拉斯 · 加纳姆的文化产业定义
他认为,文化产业就是在生产中包含创造性,凝结一定程度的知识产权并传递象征性意义的文化产品和服务
2 、官方概念 联合国教科文组织( UNESCO )在《文化、贸易和全球化( Culture , Trade and Globaliza-tion )》中指出,文化产业这个概念是指那些包含‘’创作、生产、销售 内容 的产业
这一定义与韩国的定义十分接近,区别在于前者创作、生产、销“”售的是 内容 ,后者是文化商品
荷兰文化产业委员会根据文化内涵和范围的不同,以及服务的政策目标的不同,从四个层面来定义文化产业
第一,文化产业是指以文化价值或文化意义为基础的生产活动,这是最综合、最广义的定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