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件二:股权回购协议书XXXXX 公司股权回购方/受让方:XXX,是一家依照中国法律注册成立并有效存续的公司〔以下简称“回购方〞〕股权被回购方/出让方:
回购方为中国合法注册成立并有效续存的公司,注册号:,注册地:
主要经营围为据此,双方通过友好协商,本着共同合作和互利互惠的原那么,按照以下条款和条件达成如下协议,以兹共同信守:第一章定义1
1 在本协议中,以下词语具有以下含义:(1) “中国〞:指中华人民国
(2) “股权〞:指协议双方现有的按其根据相关法律文件认缴和实际投入的所享有的公司股东权益等等
(3) “收购完成日期〞的定义指协议生效和履行完毕日期
(4) 本协议:指本协议主文、附件及协议双方一致同意列为本协议附件之其他文件
2 章、条、款、项及附件均分别指本协议的章、条、款、项及附件
3 本协议中的标题为方便而设,不应影响对本协议的理解与解释
第二章股权回购2
1 回购标的:系指本协议中被回购方所持 XXXXX 公司的注册资本-
份额〔即将公司的注册资本分为份,8 千元一份〕,代表其对应的资本、资本公积、任意公积、未分配利润及股东权利义务等
2 回购时间及生效:假设自被回购方股东出资额到达 XXXXX 公司账户之日始,在该公司正常商业运营中,被回购方股东所持有得每份出资额的收益累计到达每份出资额的 50%以上时,被回购方可在上述条件实现之日起 30 向甲方发出回购标的股权的书面通知,那么回购方同意收购出让方资金份额所对应的股权
3 回购方式:假设被回购方股东持有一份出资额,那么该份出资额以1
3 倍对价在 XXXX 公司运营之尚作有机食品专卖店店以会员卡方式储值;假设被回购方股东持有两份及其以上出资额,均以一份对价以上述会员卡方式储值,剩余出资份额平价返还
第三章税费本协议项下,股权转让〔收购〕之税费,由协议双方按照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