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近代历史资料香港特别行政区区旗香港的历史,最早可以追溯到五千年前的新石器时代。秦始皇统一中国后,先后在南方建立了南海、桂林、象郡三个郡,香港隶属南海郡番禺县,由此开始,香港便置于中央政权的管辖之下。汉朝香港隶属南海郡博罗县。东晋咸和六年(公元 331 年)香港隶属东莞郡宝安县。隋朝时香港隶属广州府南海郡宝安县。唐朝至德二年(公元 757年),改宝安县为东莞县,香港仍然隶属东莞县。宋元时期,内地人口大量南迁香港,促使香港的经济、文化得到很大进展。明朝万历元年(1573年),香港隶属新安县。香港特别行政区区徽香港是一个优良的深水港,曾被誉为世界三大天然海港之一,英国人早年看中了香港的维多利亚港有成为东亚地区优良港口的潜力,不惜以鸦片战争来从满清政府手上夺得此地以便进展其远东的海上贸易事业,从而展开了香港成为英国殖民地的历史。1842 年至 1997年 6 月 30 日,香港是英国的殖民地。1997 年 7 月 1 日,香港回归中国。香港近代的租界1841 年 1 月 26 日:第一次鸦片战争后,英国强占香港岛,事后清政府曾试图用武力予以收复,道光皇帝为此发下多道谕旨,但清朝始终不能捍卫领土完整。香港近代重大事件年表1842 年 8 月 29 日:清政府与英国签订不平等的《南京条约》,割让香港岛给英国。1860 年 10 月 24 日:中英签订不平等的《北京条约》,割让九龙半岛界限街以南地区给英国。1898 年 6 月 9 日:英国强迫清政府签订《展拓香港界址专条》,租借九龙半岛界限街以北地区及附近 262 个岛屿,租期 99 年(至 1997 年 6 月30 日结束)。1941 年 12 月 25 日:第二次世界大战期间,日军进犯香港,驻港英军无力抵抗,当时的香港总督杨慕琦无奈宣布投降。香港被日本占领,开始了三年零八个月的日治时期。1945 年 9 月 15 日:日本战败后在香港签署降书,撤出香港。1984 年 12 月 19 日:中英签署关于香港问题的联合声明,落实香港1997 年之后实行一国两制。1997 年 7 月 1 日:香港成为中华人民共和国的特别行政区。根据《基本法》,香港保留原有的经济、法律和社会制度,50 年不变,实行一国两制,除防务和外交归的,抵抗麻烦外,香港特别行政区享有高度自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