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校安全教育目标责任书各位家长: 为了全方位强抓好学生安全教育,明确家庭、学校、学生的安全责任,牢固树立“隐患险于明火,防范胜于救灾,责任重于泰山”的安全意识,杜绝一切不安全事故的发生,我校特与家长签定以下安全目标责任书。 一、学校方面:1、对学生到校后至放学前的安全教育负责,对学生进行常常化的安全教育,仔细履行学校同班级签订的安全工作目标责任书,确保学生在校的人身财产安全。2、同家长建立联系制度、互通信息、共同预防事故的发生。 二、学生及家长方面:1、家长是学生的法定监护人,安全的第一责任人,应密切配合学校的安全教育工作。2、教育学生严格遵守学校的作息时间,放学快速回家,不在路上逗玩,外出要打招呼。3、严禁学生到网吧上网或做其他活动。4、严禁学生携带匕首、钢棍等凶器或易燃易爆物品进入校园。5、严禁学生私自上山野炊、游玩、下河游泳。6、禁止学生在校内外追逐打闹、打驾斗殴、小偷小摸、玩牌赌博、抽烟、酗酒。7、教育学生不玩耍有损害性的玩具如:玩具手枪、弹弓等。8、严厉禁止随便、混出校门或不听从传达保卫人员的劝阻强行出入校门。更不准跳墙出校,否则将根据相关规定进行处罚。学生在校外发生的事故,由学生及其家长自负责任。 四、本责任书一式两份,自签字之日起生效至学生毕业,学生休学或请假后发生的事故,由家长方自负安全责任。 年级 学生(签字): 家长或监护人(签字): 泰安八中 2025 年 4 月 22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