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型机械及工具的用电安全措施⑴ 电动机具使用之前,应检查绝缘是否良好,开关是否灵活有效和方便操作。绝缘电阻一般不应低于 0.5 兆欧。当休息和下班时或使用中突然停电时,均应拉开电动机具电源侧开关。 ⑵ 电动工具、机具应当由了解其性能和熟悉其操作知识的人员操作,且不得超铭牌使用。使用中假如发生异常,应当立即停电检查。更换刀具、钻具时,应有效断开电源开关,并应防止被他人接通电源。 ⑶ 使用电动工具时,应戴绝缘手套,在潮湿或含有酸类物质的场地上使用电动工具时,必须穿绝缘鞋,并站在干燥的绝缘垫上。移动电动工具使用时,不得用手提电线或工具的旋转部分; ⑷ 使用行灯时,必须由次级电压不超过 36V 的安全变压器供电。严禁使用电阻或自耦变压器供电。在特别潮湿的场所应采纳不高于 12V 的行灯; ⑸ 使用电烙铁时,应放在隔热支架上,电烙铁用完后应拔下插头,切断电源。 ⑹ 在使用携带型电器前,应详细检查外壳、插头、开关、连接线和接地线是否良好; ⑺ 有金属外壳的单相电器应用三芯橡套电缆或护套线。三相电器应用四芯电缆。单相电器使用三芯插销,三相电器必须要使用四芯插销。粗长的插脚和粗深的插孔应连接到单独的零线或保护地线。严禁插座内部连通; ⑻ 施工现场各用电设备(包括大型施工用电设备)和供用电线路在投入使用之前,无论好坏均必须进行绝缘检测,1KV 电压以下的绝缘电阻原则上应不低于 0.5 兆欧。否则应进行绝缘处理,只有当绝缘水平达到要求后,才能通电投入使用; ⑼ 施工场地上使用的固定式电动机械,应有专人维护,并随机挂好安全操作牌; ⑽ 施工现场各变配电站均应当根据相关规定配备用于能有效扑灭电气火灾的消防器材。(注意:发生电气火灾,应首先切断电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