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学安全规则为了更好地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若干意见精神”,加强学生安全教育和防范措施,引导学生树立遵规守纪的良好行为习惯,各部门要以学生的生命安全为己任,提高工作质量,真正做到管理育人、教书育人、服务育人,确保每名学生的安全,为构建和协教育和创建平安校园特制定此项规则
1、学校及各班要充分利用各种渠道向学生进行宣贯教育,增强学生的安全防范及自护自救意识,保证学生自身安全
2、学校的各种设施、设备要以安全为前提,总务后勤人员要加强校舍、器材、设备的管理、检查、维修和改善工作,及时排除不安全隐患,每学期写出安全检查报告
3、各班主任及任课老师要常常向学生进行安全教育,要记录教育内容
带有危险性操作的课程,要制定相应的安全制度,对学生进行使用方面的安全教育
4、各班要坚持小黄帽路队制,放学,班主任护要送学生走出学校大门
5、组织学生集体外出活动,要坚持请示审批制度,未经审批坚决制止集体外出活动
外出活动要进行可行性论证,做出周密的计划,严格组织领导,要做出安全预案
6、体育老师在开展体育活动时,要合理划分场地和使用体育器材,危险项目要讲清保护方法,设置警戒标准,并根据具体的情况确定运动秩序和规定,严密组织,加强监视和保护,不能随意自由活动,对于场地设备要常常检查及时维修,消除安全隐患
同时要和校医配合,注意检查学生身体,合理安排运动量,尤其是安排好免体和特别体质体学生的运动
7、午餐管理人员要做好学校饮食卫生工作,严把质量关,管理关,严格交接手续
定期检查食品制作过程,防止出现食物中毒事件
8、课间班主任及科任老师要随时凝视学生的活动情况,发现问题时快速进行处理
9、上操或去专用教室上课班主任要按指定的通道带学生到指定地点
10、课间禁止学生擅自离开学校,传达室工作人员要把好关尤其是中午用餐的学生,更不能让其出校门
在校内,学生不要让非监护人领走,确须外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