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脑桌面
添加小米粒文库到电脑桌面
安装后可以在桌面快捷访问

工程质量、安全生产奖惩制度

工程质量、安全生产奖惩制度_第1页
1/2
工程质量、安全生产奖惩制度_第2页
2/2
工程质量、安全生产奖惩制度为了进一步加强管理企业的工程质量与安全生产工作,从而提高企业的经济效益和社会信誉,现以国家建筑施工的“两个标准,一个法律规范”为准则,结合地方建委《建筑工程质量管理监督条例》来制定本企业的奖惩条例。一、 安全生产方面1、公司的质安部门定期对各分公司、处、部所属施工场地和厂房进行安全生产检查,以国家的安全评分标准来评分,得分不合格的,每次罚公司 2250 元,而得分达到优良的,则每次奖励 1250 元,各部门对施工场地现场的奖励由各部门另行制订。2、凡发生重大伤亡事故的,罚公司经理 2250 元/人,罚施工场地直接施工责任人 3250 元/人。二、 工程质量方面1、要求总公司下属各部门完成工程为优良率达 45%(以工程造价计)为管理目标。经验收达到国优标准的工程奖造价的 2%;达部优的工程奖 1.5%;达省优的工程奖 1%;达优良的工程奖 0.5%,如达不到总公司提出的优良目标,增收公司 1%的上调管理费。2、凡出现工程质量事故的,其返工或补强所造成的经济损失额1000 ~2250 元的,其经济损失额的 5%罚施工场地;如造成经济损失超过 20 万元以上的,则视情节轻重程度,分别追究分公司经理、工长和当事人的行政责任,并罚损失额的 5%或刑事责任。3、工程验收资料在工程验收的前 10 天整理好送总公司质安部检查,如不符合国家质量验收标准的,则增收其工程总值 1%的上调费。4、工程验收前 10 天,总公司质安部组织有关人员进行内部验收,如发现有不合格的分项工程,每项工程罚款 200 元。上述规定希望各级管理人员遵守执行,如在施工过程当中,有违反国家施工法律规范,省市质安管理条例的行为,将按章罚款。

1、当您付费下载文档后,您只拥有了使用权限,并不意味着购买了版权,文档只能用于自身使用,不得用于其他商业用途(如 [转卖]进行直接盈利或[编辑后售卖]进行间接盈利)。
2、本站所有内容均由合作方或网友上传,本站不对文档的完整性、权威性及其观点立场正确性做任何保证或承诺!文档内容仅供研究参考,付费前请自行鉴别。
3、如文档内容存在违规,或者侵犯商业秘密、侵犯著作权等,请点击“违规举报”。

碎片内容

工程质量、安全生产奖惩制度

确认删除?
VIP
微信客服
  • 扫码咨询
会员Q群
  • 会员专属群点击这里加入QQ群
客服邮箱
回到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