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质量教育培训制度1 质量教育培训范围1.1 培训人员 项目部以项目经理为首,由项目总工组织、主持培训工作,工程管理部配合相关培训资料收发。1.2 培训对象 质量培训对象应包含项目部技术员、质检员、专职安全员、资料员、材料员、施工队负责人、质检员、兼职安全员、民技工、劳务队伍技术质量负责人等,以及其他可能从事质量管理、作业的人员。1.3 培训内容1.QGD248-2025《输变电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实施管理规程》;2.输变电工程质量通病防治工作要求及技术措施;3.输变电工程施工工艺示范手册(送电工程分册);4.电力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检查典型大纲(送电部分);5.质量管理规定;6.质量考核办法;7.GB52025-0505《110~500KV 架空送电线路施工及验收法律规范》;8.DLT2025-0502《110KV-500KV 架空电力线路工程施工质量及评定规程》; 包含但不限于以上所列文件。2 培训时间 依据工程进度实施情况,在分部工程开工之前组织培训。3 外部培训 当省公司等外部单位组织培训工作时,项目部派遣相关人员参加培训工作。